點評:送圈錢市迎投資市 配置資金應好股有好價
《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期限即將結束。業內人士認為,此輪新股發行改革通過促進建立市場化博弈機制,逐漸理順一二級市場價格,使得發行人價值對等其股價,有助于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同時,通過一系列事后問責的“組合拳”,有助于形成市場化、法制化并具有投資價值的資本市場,未來將形成“好股有好價”的格局,送走“圈錢市” ,迎來“投資市”。
經過20多年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已經取得相當大成就,然而由于歷史原因,資本市場的功能偏重于融資方,這也被市場人士所詬病,“圈錢”惡名隨之而來。不過,經過三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我國資本市場市場化程度逐漸提高,相關問題逐漸得到緩解。
根據《征求意見稿》,此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充分強化了信息披露的核心理念,在發行定價方面均衡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的訴求,給予個人投資者一定話語權,并且通過主承銷商自主配售,逐漸理順一二級市場價格,其目標便是“好股有好價”。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征求意見稿》在均衡投資方與融資方的雙邊利益關系上邁出了關鍵一步,改變了市場以融資方為中心的現狀,逐漸向融資與投資并重的方向轉變,體現了資本市場的公平性元素。
不難看出,《征求意見稿》無論在定價機制、配售及回撥,還是在發行人、控股股東等減持制度安排上,既保證了發行人股份有效發行,遏制了發行人圈錢的沖動,同時,券商“一手托兩家”,通過市場博弈機制,使得公司市場價格和價值得以對等體現。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提出發行人上市核準后可自主選擇發行時點,改變了原先監管部門調節發行上市窗口的情況。劉俊海認為,這大大淡化了政府的行政干預,弱化了行政審批的職能,不再調控發行節奏,也體現了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與職能轉變的總體要求,使得監管部門向更注重宏觀調控管理功能轉變和轉型。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發行人自主發行有可能出現扎堆上市的情況,但是監管部門放開節奏,使得上市企業不再是稀缺資源,發行人進行充分信息披露后,二級市場投資者自負其責,同時,通過交易所建立新股發行價為比較基準的上市首日停牌機制,也將使得“三高”頑疾和“炒新”現象有所緩解。
與此同時,《征求意見稿》也改變了過去偏重事前風險防控的做法,開始轉向事中和事后監管并重,加大事后問責力度。例如,《征求意見稿》打出一套“組合拳”,包括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后發行人相關信息及財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抽查工作底稿,若查證屬實涉嫌虛假記載等,自確認之日起36個月內不再受理該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等。
上述內容也體現了監管部門自身定位和角色的轉變。通過加大發行人、中介機構的充分信息披露力度,各負其責,市場主體歸位盡責,同時落實此前財務專項核查的相關精神,根據事前公開的信息披露內容,加大事后問責力度,使得發行人財務造假的可能性減少,發行人價值和價格也會得到公允體現。
正如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所言,通過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發行人價值對應股票價格,“土豆賣土豆的錢,蘋果賣蘋果的錢”。業內人士認為,新股發行必須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這是提升資本市場功能的關鍵步驟,發行體制改革也是一個動態完善、優化的過程,未來還會出臺相關操作細則和監管細則,屆時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和投資價值都將得到更加有效的體現。
(郭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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