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必勝客快餐過期繼續賣 回應為員工無心之失

                2013-01-15 09:18    來源:重慶晚報

                  必勝客回應錯餐

                  個別員工無心之失

                  昨日傍晚,重慶晚報記者來到必勝客大渡口步行街分店,以食客身份點了一份餐,同時詢問是不是現做。服務員斬釘截鐵回答,必勝客的所有食品都是現做,絕不可能把幾個小時前的餐品端給顧客。

                  記者亮明身份后,一位自稱該分店店長的女士解釋,因為分店成立不久,員工大多是剛剛招來的,技能訓練難免不足,前晚是負責配餐的一位員工犯了錯,誤把下午的一份面給了黃女士,“肉醬千層面比歐式培根炒飯還貴7元,我們怎么可能故意調換呢?”她說,這只是個人的無心之失,不能以此質疑必勝客的品牌。

                  記者問起犯錯的是哪位員工。她表示,視頻監控應該錄下來了,為了保護新人,不能調出監控追究,也拒絕向記者提供該員工姓名。

                  必勝客的承諾

                  現點現做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查詢必勝客官網發現,顧客在網上訂餐前,必須點擊同意用戶協議。

                  在用戶協議第一條“我們的服務和義務”中的關于訂餐項,對于其生產的食物有明確說明:您完成網上訂餐后,您的訂單會實時下到我們的門店,員工會立即開始制作食物。這意味著,客戶的訂餐應該是現點現做。

                  重慶晚報記者還查詢了網上各地必勝客訂餐信息。在8684網上,必勝客重慶店的訂餐外送說明第二條明確顯示:我們的食物為現點現做,通常會在成功提交訂單后30分鐘左右送到。

                  一名餐飲界人士稱,必勝客、肯德基和麥當勞這類大型快餐連鎖企業,都有標準的生產流程,大部分食物都是半成品,只需稍微加工就好了。“以必勝客為例,像肉醬千層面這種食品,即使是半成品加工,也不應該把4小時前生產的成品賣給顧客。”

                  員工犯錯

                  也屬必勝客責任

                  重慶華立萬韜律師事務所陳艇律師說,即便是員工的個人失誤,也代表整個門店的形象,把4小時前的冷面交給顧客,當然是必勝客的責任。但另一方面,必勝客提出退還餐費并免費重新配餐的賠償辦法是合理的,黃女士要求10倍賠償從法理來說站不住腳。

                    (見習記者 陳思)

                責編:張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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