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退休年齡,工人如何進行工傷維權
按目前人社部門政策規定的退休年齡:工人編制為男60歲,女50歲。上述職工退休后,有養老保險金用來養老。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即意味著勞動關系終止。而上述退休人員再參加工作受傷后,就不能使用“工傷保險條例”。這方面的勞動者,可通過法律維權,但仍可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
超過退休年齡,農民工如何進行工傷維權
農民沒有穩定收入,不少人即使超過了工人退休年齡,也選擇外出打工。而干的工作大多又累又危險,發生工傷在所難免,如一味地強調“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農民工發生工傷,不能享受工傷待遇”,不符合國情。為此,最高法院在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本案中,吳女士雖超過退休年齡,但屬農民工,未享受退休待遇或領取退休金,吳女士與用工方應為勞動關系。
打零工的農民工如何進行工傷維權
進城打零工農民工的取證能力差,導致證據不足,工傷認定難,但這并不是說沒有正式簽勞動合同就無法取得工傷賠償,關鍵是要有相關的證據。因此,作為打工者,平時要注意收集、保存相關工作證據,如工資單、工資條、工作時的打卡記錄等。(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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