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紅黑榜”的本意是要揚善懲惡,讓旅游市場更為規范有序。不過從實效來看,這似乎是目前的“紅黑榜”難以完成的任務。
“紅黑榜”是個不錯的探索,但只能當做一種治標的輔助手段,更該關注對景區管理、航空管理的規范,對不文明甚至違法行為的法律規范,實現常態化、持久化治理。
國家旅游局9日發布十一假日旅游“紅黑榜”,集中表揚一批最佳景區、優秀旅行社、優秀導游、優秀旅游工作人員和文明游客,同時也對假日期間環境臟亂、管理混亂、服務惡劣、廁所革命滯后的旅游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以及不文明游客進行了曝光。
“紅黑榜”的本意是要揚善懲惡,讓旅游市場更為規范有序。不過從實效來看,這似乎是目前的“紅黑榜”難以完成的任務。就拿“黑榜”來說,媒體調查發現其缺少有效的采集、認定、懲戒機制,上了“黑名單”的人,多數也并未受到“一處受罰,處處受限”的實際懲處。
為此,有專家建議要給旅游主管部門賦權,尤其要讓“黑名單”更具剛性。但這種集中賦權的藥方未必對癥,一來很難保證有效落地。旅游是非常分散的消費行為,游客在景區或者飛機上做出的不文明或者違法行為,旅游主管部門很難及時得到消息,也很難保證客觀評估事件的嚴重程度,這也就意味著未必能保證“黑名單”的全面或者客觀公正。雖然大家都希望違法行為得到懲罰,但可能的誤傷要盡量避免。
二來也可能產生負面效應。拿“紅榜”來說,景區是否夠資格上“紅榜”,消費者最有話語權,如果交給管理部門來評定,怎么保證客觀公正?很多褒獎性質的排行榜,過去就存在爭議。因為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間,行政部門又有投票權,一些景區往往會絞盡腦汁去“公關”,最終“紅榜”代表的,未必是消費者滿意度的晴雨表。
規范旅游市場,更可取的思路是“分權”:把“紅榜”交給市場,把“黑榜”交給法律。做得好的景區,不需要行政部門發獎狀,消費者自然會用口碑去宣傳。值得關注的是那些不規范的景區和有不文明甚至違法行為的游客,而這些有賴于社會更基礎的法律規范的完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
專家所舉例的一些西方國家的做法,比如損壞景區文物等行為,會移交給警方等部門查處、起訴;飛機上發生不文明行為或擾亂公共秩序等事件,涉事旅客馬上就被“請”下飛機。這些制度的剛性,都不是通過旅游主管部門來實現,而是損壞了哪里的財物、破壞了哪里的秩序,就及時就地處理。這樣才能保證對不文明行為、不法行為的精準打擊,而不是寄望于一張張“紅黑榜”。
旅游市場的亂象,本質反映的是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法治水準。“紅黑榜”是個不錯的探索,但只能當做一種治標的輔助手段,更該關注對景區管理、航空管理的規范,對不文明甚至違法行為的法律規范,實現常態化、持久化治理。任何不文明或者違法的行為,都能被納入法治化處理的范疇,如此才是旅游市場得以規范的基礎。(特約評論員敬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