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質疑中堅定前行的浙江溫州車改,波及1萬2千多人,在實施半年多后,得到了最大的利益相關者——公職人員的認可。溫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陳波說,車改以來,整體估算還是比車改前少了18.2%的財政支出。(3月17日中廣網)
溫州車改引出了一個話題,衡量車改成功與否,由誰說了算?參照物是什么?
公職人員的認可,公車開支比以前減少,是不是就表明車改的成功?這顯然是自說自話。因為公車改革,最初是人民群眾的一致要求,強烈呼聲,因為車輪的腐敗大大地刺痛了人民群眾的神經。車輪的腐敗造成大量的公帑浪費,嚴重影響了干群之間的關系。車改到底采用什么模式,達到什么目的,還是要以發出車改強烈呼聲的人民群眾說了算。
若將溫州的車改姑且稱之為“溫州模式”,那么,再看一個“一個人的車改”模式,就是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的做法,他出行的理念可以概括為“3510”:3公里走路;5公里騎自行車;10公里以上還得開車。“我上下班開私家車,25分鐘車程。如果騎車,得一個多小時了。但每次去省里開會,都會騎車,全當鍛煉身體了。”
以上兩種模式,前者博得了溫州公職人員的認可,后者由于是“一個人的車改”,看來,還難以得到葉青周圍公職人員的認可。但是,可以肯定地說,葉青的“車改”一定會得到所在的湖北省人民的認可。(3月10日《經濟參考》)
3月1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會見中外記者時說,公正是社會創造活力的源泉,也是提高人民滿意度的一桿秤,政府理應是社會公正的守護者。引用李總理的觀點,對照溫州車改同樣適用,就是車改應該堅持公正性。
公職人員用公車,本身沒有錯,但這個問題的前提是,公車要用于公務,要用得其所。關于公車,有三種情形是人民群眾非常反感的。一是公車私用,二是巴掌長的一段路也用,三是超標準配置公車。國家發改委的一項調研報告表明,公車使用有三個“1/3”:辦公事占1/3、領導干部及其親屬私用占1/3、司機私用占1/3。公車是由公款購置的,公款又是納稅人積累的,公職人員是社會的管理者,是人民的公仆,為人民服務,既要講究行政效率,也要講究行政成本。談起成本,不僅是一筆經濟賬,同時也是一筆政治賬。公職人員在辦理公務時,敢于不敢于向享樂主義開刀,這是衡量公職人員素質高低的一桿重要標尺。
溫州車改,一些圈內人士自我陶醉,這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表現。只有讓人民群眾去衡量,才有公正性可言。而且,溫州的車改所取的參照物也不可靠,把“車改”前的用車開支作為參照物,減去“車改”后的開支,得出一個減少18.2%的財政支出的結論,這只是自我感覺良好。如果這道“減法”是公正合理的,就意味著車改前的開支雖然數量龐大,但也是合理的,這是一道愚人的算術題,沒有公正性可言。溫州的公職人員為什么不能以湖北的葉青為參照對象做一個比較呢?
寫到這里,還是引用李克強總理在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的一句話,要推動促進社會公正的改革,不斷地清理有礙社會公正的規則,而且要使明規則戰勝潛規則。如是,溫州的車改才能成功,全國的車改才能成功。(范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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