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發債收官 深圳27億元地方債周五登場
作為年內最后一個啟動自行發債的試點地區,深圳市定于本周五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招標發行27億元地方政府債券。8月底以來,上海、廣東、浙江已經相繼完成了自行發債工作。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近日宣布,經國務院批準,深圳市2012年債券發行總額為27億元,其中5年期、7年期品種各13.5億元;這兩期債券將同時于10月12日招標,10月15日開始發行并計息,10月17日發行結束。
根據相關規定,深圳市政府債券是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國務院批準的發債規模限額內,作為債務人承擔按期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責任,由深圳市財政委員會自行組織發行、撥付發行費、財政部代為辦理還本付息的可流通記賬式固定利率附息債券。
刊登在中國債券信息網的公告顯示,深圳地方債將借用財政部國債發行招投標系統,面向承銷團招標發行,采用單一價格荷蘭式招標方式,招標標的為利率;全場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債券票面利率,各中標機構按面值承銷。
按照去年以來的慣例,這兩期債券招標區間均掛鉤中債銀行間固定利率國債收益率曲線,分別為招標日前1~5個工作日里,代償期為5年、7年的國債收益率算術平均值上下各浮動15%。
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為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601398)、建設銀行(601939)和招商銀行(600036);其他承銷商成員包括農業銀行(601288)、交通銀行(601328)、興業銀行(601166)、平安銀行(000001)、郵儲銀行和華夏銀行(600015)。與去年相比,招商銀行由一般承銷商變為主承銷商,中國銀行(601988)不再加入承銷團,并新增了郵儲銀行。
深圳市要求,主承銷商最低投標限額為每期債券招標量的15%,非主承銷商為5%;主承銷商最低承銷額為招標量的10%,非主承銷商為2%。與此同時,當全場投標量小于招標量時,差額部分由4家主承銷商按中標利率等額包銷。
對于承銷商的考核要求,與其他三個試點地區相比,深圳市顯得更為寬松。《深圳市2012年政府債券招標發行和考核規則》延續了去年的規定:“承銷商在發行投標中執行本規則的情況,作為以后年度組建深圳市政府債券承銷團的重要依據”。
去年11月底,同樣作為自行發債收官之戰,深圳市發行了22億元地方債,其中3年期、5年期品種各11億元,最終發行利率分別落在3.0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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