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基銷售費用新規8月實施 短炒基金將多交贖回費

                2013-06-13 11:07    來源:人民日報

                  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修改后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規定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新注冊的基金銷售費用結構、水平適用新發布的規定。施行之日前已注冊的基金,其銷售費率結構、水平等的調整將由基金管理人依法定程序自行確定。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目前開放式基金銷售費用的定價機制、費率水平及銷售機構盈利模式等出現了一些影響市場化競爭的問題。全行業對同一類產品約定的收費模式、收費水平幾無差異,各銷售機構銷售同一類產品的收費幾近一致,不利于基金銷售的差異化競爭;部分銷售機構引導投資人頻繁申購贖回基金,不利于基金的投資運作,影響長期投資人的利益。

                  按照新規,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在產品設計時自主采用多種收費模式和收費水平,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服務進行差異化收費,鼓勵各類市場參與主體市場化競爭。在目前允許貨幣市場基金和部分債券基金收取銷售服務費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收費基金種類,允許各類基金采用此種收費方式。

                  新規定還明確征收懲罰性贖回費,鼓勵長期投資。為避免短期交易投資人的頻繁交易對長期持有人利益造成損害,對持續持有期少于6個月的贖回行為強制收取一定比例的贖回費,同時將該費用按照不同比例計入基金財產??紤]到不同基金產品的交易特性和收益特征,強制性懲罰性贖回費規定只適用于除ETF基金、LOF基金、分級基金、指數基金、短期理財產品基金等之外的股票基金或混合基金。此項調整雖然增加了短期投資人的交易成本,但所增成本主要用于補償基金財產,是對長期投資人權益的有效保護。

                責編:趙惠
                0
                我要評論
                用戶名 注冊新用戶
                密碼 忘記密碼?

                專題推薦

                投資者如何看球?

                投資者如何看球?

                中國足球有望獲得國家層面上的支持。

                中國大媽PK華爾街空頭

                中國大媽PK華爾街

                2013年最紅的詞匯就是“中國大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