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院判決中興侵犯華為4G專利

                2013-03-19 10:01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訊 (記者劉蘭蘭)據外媒報道,德國曼海姆法院當地時間上周五對華為中興訴訟案做出判決,中興侵犯了華為一項4G專利,中興相關4G基站將在德國被禁售。昨日華為對德國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中興則發表聲明稱,堅信涉案產品未侵犯華為專利,將對相關判決提起上訴。

                  中興將提起上訴

                  據外媒報道,德國法院3月15日做出判決,中興通訊LTE系統“一種密鑰衍生功能”侵犯華為專利,華為提出的另一項關于中興LTE終端侵權的指控則被駁回。LTE是“3GPP的長期演進技術”,2010年被國際電聯確定為4G技術。

                  德國法院還禁止中興通訊在德銷售與該LTE系統有關的基站。中興在向客戶提供相關產品時,應“明確和顯著地”做出說明,只有在中興的客戶同意向華為支付50000歐元違約金的時候,中興才能出售這些基站。每違反一次禁售令中興將面臨最高25萬歐元的罰款。

                  據了解,“密鑰衍生功能”是4G領域的基本專利。一旦被認定侵權,則可能影響中興在歐洲4G項目中的招標。中興相關人士稱,德國法院的判決并不是終審,中興將提起上訴。“中興通訊的產品中早已應用了規避技術方案,不涉及華為起訴中所提及專利技術方案。”

                  華為對德國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并稱“華為一貫堅持業界慣例,按照公平、合理、無歧視的許可原則給予業界廠商基本專利許可。”

                  兩公司有數十起官司

                  據了解,近兩年,華為中興之間的官司并不在少數。目前中興與華為全球總計44起案件,其中中國32起,歐洲12起,目前部分案件已經庭審并宣判,部分案件正在審理中。

                  電信專家項立剛認為,專利訴訟戰作為一種競爭手段無可非議,可以給對方以壓力,也可以促使自己進步。尤其在IT公司身上比較明顯。“日韓企業相對來講,比較抱團,如果有可能的話,還是應該盡可能的協調,互相扶持。”

                  據媒體報道,此前索尼、東芝和日立在日本政府牽頭下達成協議,共同應對中小液晶面板領域韓國、中國企業的競爭。而韓國三星與LG兩大企業聯手與高通進行談判降低CDMA專利費,實現了CDMA手機全球霸主地位,中國手機企業則各自為戰,每年都要向高通繳納巨額專利授權費用。

                  專利戰

                  華為于2011年4月28日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發起了專利訴訟,其中德國5件,法國1件,匈牙利4件。中興則在歐洲和國內對華為發起了18起專利訴訟,涉及華為的LTE系統、核心網、終端等一系列產品。

                  分析

                  打官司或為爭搶歐洲4G項目

                  中國的兩家企業跑到國外打官司并不常見。“華為和中興在歐洲業務重疊較多,競爭明顯。”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稱。

                  在歐洲,4G項目的紛紛啟動牽動著電信設備商的神經。去年12月份,中興4G業務經理梁明曾表示,中興正在競標“高質量運營商”的LTE設備合同,包含來自德國、俄羅斯、比利時等國的運營商。有觀點認為,一旦中興在關鍵的專利訴訟中被認定侵權,將影響到其在4G項目的招標。

                  “各家都在利用自己的資源去競爭,專利訴訟更多的是一種市場競爭手段。”付亮稱,此次官司是否會對中興4G招標產生影響還不一定。

                  至于有關部門是否會出面協調二者密集的專利訴訟戰,他認為應像工信部部長苗圩曾說的那樣:市場的交給市場。

                  (劉蘭蘭)

                責編:張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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