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房本之爭”終于解決 需多等近兩個月

                2016-09-11 10:06    來源:都市報道     打印本頁 關閉

                  最近一段時間,鄭州市房管局和鄭州市國土部門因為“房本之爭”鬧的是沸沸揚揚。今天,這個難題終于解決了,只要你拿著房屋產權狀況確認單和蓋章后的房產證復印件,就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了。

                  2個月前,鄭州市民馬先生買了一套房子,8月21日,他到鄭州市鄭東新區房管局辦完過戶手續,拿到一份房屋產權狀況確認單。

                  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告訴馬先生,拿著確認單可以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不動產登記,然而不動產登記中心卻不認賬。

                責編:李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