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日前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黨內問責的實踐創新成果固化為制度,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7月20日 中國青年網)
今年上半年,全國各地紛紛建立容錯免責機制,對單位和個人在改革創新、推動發展中出現的工作失誤或無意過失,給予減輕或免除相關責任。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兩個制度,兩種態度,看似矛盾沖突,實則相輔相成。
“容錯”意在“促”。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要完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既鼓勵創新、表揚先進,也允許試錯、寬容失敗,營造想改革、謀改革、善改革的濃郁氛圍。”這就要求我們在依紀依規大力整治不作為、亂作為等不正之風的同時,也要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建立科學規范的容錯免責機制,為想干事、敢干事的黨員干部“遮風擋雨”,讓有為者無后顧之憂,鼓勵他們甩開膀子做事。由此可見,建立完善容錯免責機制目的在于解放黨員干部思想,保護干部干事積極性。
“問責”旨在“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法規制度執行強大推動力。”《問責條例》的頒布實施,實際上是黨在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斗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它向全黨釋放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有助于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經受“四大考驗”、克服“四種危險”,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由此可見,健全問責機制旨在落實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干部踐行忠誠、干凈擔當。
筆者認為,“容錯”實則是防止干部畏首畏尾,鼓勵干部大膽作為;“問責”則是致力糾正黨內錯誤,肅清黨內環境。二者非但不矛盾,反而相輔相成,均是從嚴治黨的新舉措。廣大黨員干部應深刻領會黨中央意圖,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新政策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王曉)
各地探索建立容錯機制,讓敢于干事創業者卸下沉重的“心理負擔”,從而“輕裝上陣”。
隨著黨風廉政建設持續加力,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消極無為思想在一些干部中滋生蔓延。
我們經常講改革要有容錯機制,新聞發布工作也需要容錯機制。要給新聞發言人創造寬松的環境,使他們敢于說話、愿意說話。
邁入“十三五”,全面深化改革大船穩穩駛入深水區,同時,也將進入攻堅期,任務重、難度大是其突出特點,風險加大更是亟待突破的難點。
今年全國兩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干部干部,干是當頭的,既要想干愿干積極干,又要能干會干善于干,其中積極性又是首要的”“要保護作……
2014年10月14日,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透露了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路線圖”,主要分三個步驟: 第一步,2014年前完成巨災保險的專題研究,明確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