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順應農村土地流轉改革的大趨勢,土地流轉信托近期有望獲得長足發展。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中央可能挑選現有的試點進行推廣,浙江、嘉興等地的方案可能在更多地方鋪開,土地流轉信托也可能獲得政策支持。
順應農村土地流轉改革的大趨勢,土地流轉信托近期有望獲得長足發展。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由北京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簡稱“北京信托”)主導的土地流轉信托產品近期有望推出,涉及的土地范圍覆蓋多個省份。此前湖南益陽和福建沙縣也曾成立相關公司試水土地流轉信托。
業內人士認為,土地流轉信托模式的運營對于提高農村土地流轉效率、規范農村土地流轉運作大有裨益。在城鎮化促進土地制度改革的關口,土地流轉信托很有推廣的價值,有望獲得政策支持。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
土地流轉信托以實現農村土地流轉為目的,基本原理是將農村土地使用權(包括農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信托財產,委托給信托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并實現土地受益權的標準化和憑證化,農民憑證定期領取收益。
根據北京信托披露的信息,該公司的土地流轉信托已在北京、江蘇、河北以及東北省份推進,預計今年可以做到3萬畝左右。具體運作模式目前尚不明朗,產品設計方仍在與合作方溝通洽談,還需監管層的批復。
今年8月,北京信托發布的《中國土地信托流轉實證研究報告》提出,在農村土地流轉中引入信托制度,利用信托制度的財產隔離、財產保護和財產管理功能,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和利用,可以使產權充分市場化,實現土地流轉的公平與效率。
北京信托的嘗試并非第一例。2011年5月,福建沙縣源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托有限公司掛牌成立,試水土地信托流轉。2012年6月,湖南益陽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頒證,并在此基礎上推進土地信托流轉。上述兩地的模式類似,即政府出資在鄉鎮設立土地信托機構,農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將名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給政府的土地信托機構并簽訂土地信托合同,農業企業或大戶再從信托公司手中連片租賃土地從事農業開發經營活動。
具備推廣價值
業內人士表示,從福建沙縣和湖南益陽的嘗試不難看出,土地信托流轉能明顯提高土地流轉效率,并且不會突破現有的制度框架,在經濟發達、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完成較好的東部地區具有推廣價值。
一位接近國土部的專家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土地流轉信托將金融創新融入土地流轉,雖然效果明顯,但前提是完善農村土地確權和土地登記托管制度、建設土地流轉信托的流通市場,因此門檻頗高。但從長遠來看,一旦土地資源被盤活,這種模式的市場空間較大,并能給地方政府和農民帶來穩定的收益,解決現行土地征收制度弊端。
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農村產業結構發生變化,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村土地的流轉迫在眉睫。目前多個城市已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市場對于土地制度改革的預期強烈。業內人士表示,由于相關法律制度的修訂進程緩慢,城鄉土地的自由流轉恐難在短期內實現。在現有的框架下,加快農村土地的流轉可能是未來的政策著力點。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中央可能挑選現有的試點進行推廣,浙江、嘉興等地的方案可能在更多地方鋪開,土地流轉信托也可能獲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