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質疑29家上市房企拖欠640億土地增值稅

                2013-05-07 09:18    來源:北京晚報

                  

                  看點

                  一直處于輿論“風口浪尖”的上市房企,又被拖入欠稅的質疑。李勁松律師日前公開質疑,包括SOHO在內的29家上市房企,拖欠高達640億元土地增值稅。

                  律師李勁松表示,他對29家上市房企的年報財務數據進行了統計,其中有一項為應交未交土地增值稅。根據他的計算,這筆房地產公司從購房人手中收上來,應交給相關稅務機關的費用,總數為640億元,其中SOHO中國為64億元,雅居樂83億元,華遠地產5億元。

                  據稱,李勁松還給這些房地產公司所在地的稅務部門寫信,要求相關稅務部門公開其執行貫徹落實國務院新國五條中“稅務部門要強化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這一調控政策的工作情況。

                  對于李勁松的質疑,記者詢問了萬科和SOHO中國,均表示暫無回應。而華遠地產公司品牌部經理則在昨天表示,從財務的角度來看,公司年報中的數據不會存在問題,李勁松的爆料屬于一個非專業人士對房地產財務年度報告的錯誤解讀。

                  中國社科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則表示,從稅收的專業角度看,“應交未交”并不等同于“拖欠”。張斌解釋,按照現行財稅制度,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營業收入并實現利潤,要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將按規定繳納各種稅金,所以,企業一旦發生納稅義務,就有了“應交稅款”。但由于每個稅種的繳納原則條件不同,比如有的是每個月交一次,有的是每個季度交一次,應交和實際繳納之間會有時間差,而“應交未交稅金”的設置,就是用來解決時間差的問題。至于具體這些房企的應交未交土地增值稅是否就等于拖欠,不可憑字面意思簡單判斷,而是得看每一筆土地增值稅,是否到了應該清算的時間節點。

                  一位房地產業內人士也告訴記者,從上市公司的財報制度看,也不會發生29家房企公然拖欠640億元土地增值稅的情況。土地增值稅屬于地方稅種,其清算確實需要一定的條件。比如,在售的房地產項目需要全部竣工并完成銷售后,方能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而若是該項目剛賣了三成,就可能不進入土地增值稅清算環節。(趙瑩瑩)

                責編:趙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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