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臺票據新規征求意見稿

                2012-07-10 09:26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銀行票據案件頻發,催生央行監管新規加速出臺。

                  7月9日,權威知情人士對本報透露,央行近期向商業銀行下發《關于票據業務管理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要求銀行加強票據業務內部管理,通過上收經營網點的自主審批權等,杜絕網點對業務全環節的控制,防范票據業務風險。同時,新規特別對空白承兌匯票、票據變造風險提出了管理意見。

                  “現在違規企業的造假手法更加高明,許多票據案件都是企業改票,進行空白票轉讓引起的,這與銀行內部監管乏術有關。”滬上某銀行票據人士直言,此次新規只是治標,提高銀行匯票承兌費率,開放票據市場,將場內外票據統一納入央行監管體系才能治本。

                  票據新規征詢意見

                  央行票據新規意見稿的出爐,與去年以來票據監管趨嚴和票據案件增多密切相關。

                  前述滬上銀行票據人士稱,監管叫停票據信托,農信社幫助銀行“消規模”被禁,一系列監管措施實行后,諸多票據被迫流入民間票據市場,票據違規和案件明顯增多。此次新規著眼從銀行主體來約束和加強票據管理。

                  意見稿顯示,除了從商業匯票使用主體,票據背書,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票據書寫、更改,提示付款等方面加強票據業務規范性之外,央行還重點提及票據業務內部管理。

                  “銀行應逐步建立以省或地市為單位的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轉貼現業務集中審批、處理機制,實現資產管理集約化、規范化和統籌化。通過上收經營網點的自主審批權,實現經營網點拼業績、審批部門控風險的前后臺分離機制,杜絕經營網點對業務全環節的控制,防范票據業務風險。”意見稿稱。

                  南方某銀行一位票據人士告訴記者,近年來的票據案件反映出部分機構基層網點票據業務權限很大,幾乎沒有限制。各網點票據分散,容易產生操作風險、道德風險,票據被卷走、偽造等可能性較大。目前,部分小銀行、農信社等還存在此類問題,大中型銀行已于幾年前就完成了集中和統一管理。

                  銀行盲目為客戶開票也將受到管制。意見稿稱,對于客戶一次性申請承兌多張出票人和收款人相同、出票日期和到期日相同或相近、但金額大小不等的商業匯票時,應要求申請人和收款人共同出具書面說明,并從嚴審核其貿易背景和資信情況。銀行可通過采取控制票據號碼之間保持足夠的差異性、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備注字段登記相關信息等措施防范票據變造風險。

                  “銀行給企業開一張大金額的票,同時開多張小票的情況很普遍,這方便了企業篡改票據。”一名票據業務人士舉例說,某銀行為一家企業開一張500萬元的大票,同時開出多張1000元面值的小票,大小票除了金額不同外,日期、單位、貿易背景等都一樣。從銀行成功獲得票據后,違規企業通常會采用技術手段將小票的金額改成500萬元,再向銀行貼現套取資金。

                  “現在做假的技術很超前,銀行很難識別。”這名業務人士無奈表示,防范此風險的辦法,只能是銀行相關職員頂住業績、利益誘惑,拒絕為這類企業開票。然而,在存款壓力巨大的背景下,票據是重要的負債工具,銀行開票動力難以消退。

                  監管風暴再起 央行出臺票據新規征求意見稿

                  遏制“空白轉讓”隱患

                  核查貿易背景真實性和消減空白票風險亦是央行新規的監管要點。

                  意見稿稱,銀行為客戶辦理票據業務時,只能向本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客戶出售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并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記載和保存購票客戶的詳細身份信息和所購銀行票據憑證信息。客戶撤銷其銀行結算賬戶時,銀行應收回空白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因毀損等原因確實無法收回銀行票據憑證的,銀行應要求客戶出具書面證明。

                  滬上銀行票據專家趙慈拉對本報表示,堵住空白票的源頭十分重要,目前企業利用空白票套取銀行資金的案件日益增多。其模式大致為,甲企業將空白票據交給乙企業,委托其貼現,因兩者沒有貿易背景,乙企業為了獲得銀行貼現,會人為偽造一個貿易前手丙企業。乙為銀行提供發票和貿易合同,通過銀行合規審查獲得貼現資金,隨后跑路消失。

                  “這種情況下,甲企業往往都會到司法機關狀告丙企業,但沒用了,丙只是一家虛擬企業。銀行作為最終持票人,面臨的不確定性風險很大。”趙慈拉說,這屬于當前流行的惡意公示催告現象,催告本應是客觀的,但此類情形明顯屬于融資企業的主觀行為,給銀行造成麻煩。銀行的主要風險在于,在法定的公示時間內,票據被凍結,銀行無法收款,未來有無法按時回收票款的風險。

                  央行票據新規在前述多方面征詢意見,銀行界人士反饋積極。但部分人士認為,票據案件高發,涉及多方面原因,央行新規只是針對銀行內部,在他看來,銀行管理不規范只是小部分原因,主要是民間票據市場不規范引起的,由銀行之外多因素造成。

                  目前,銀行間票據市場之外的民間市場規模龐大,處于放任自流狀態。據業內人士估計,民間票據量應超過1萬億元。趙慈拉建議,監管層應將民間市場納入監管體系,各相關部門要擴大票據投資市場主體,疏導民間資金流向,如此方是治本之策。(盧先兵)

                責編: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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