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基金副總變更審核 下放代銷資格審批權

                2012-10-12 10:02    來源:中國證券網

                   10月10日,國務院發布最新一批取消和調整的324項行政審批項目(明細),其中涉及基金行業相關項目共計2項,分別為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選任或者改任審核,及基金代銷業務資格核準權下放。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文件顯示,在此次取消行政審批項目中,第112項為“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選任或者改任審核”;在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中,第87項“基金代銷業務資格核準”權力下放至證監會派出機構。(于雅琴)

                責編: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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