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質監局為瓶裝水正名 農夫山泉指責怡寶惡意策劃

                2013-04-11 09:06    來源:京華時報

                  自今年3月起就陷入一系列質量門事件的農夫山泉昨天晚間給京華時報記者發來聲明直接表示:這些報道都是隱藏在幕后的國有控股飲用水企業——華潤怡寶蓄意策劃。盡管如此,但記者注意到,浙江省質監局為農夫山泉正名對公眾仍隱瞞了真相。

                  京華時報記者胡笑紅實習記者平亦凡

                  ◎說法

                  浙江質監局為浙標正名

                  據了解,農夫山泉的生產標準為浙江省標準DB33/383-2005,而該標準農夫山泉曾參與制定。此前有廣州媒體質疑農夫山泉在廣州的生產企業執行浙江標準,而后者寬松于廣東標準,昨天又有媒體引用浙江省質監局食品監督管理處處長周曉林的說法為此事正名。

                  報道稱,周曉林向記者出示三份文件:《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國家標準GB19298-2003;浙江省標準DB33/383-2005;廣東省標準DBS44/001-2011。周曉林說,這三份標準中微生物指標完全相同:菌落總數50,大腸群菌3,霉菌、酵母菌10,致病菌不得檢出。報道還稱,國家標準GB19298-2003出臺后,地方標準比國家標準還嚴苛。

                  ◎揭秘

                  浙標有害物限量均寬于國標

                  然而,記者通過查詢發現,周曉林說法有隱瞞真相之嫌。記者查詢發現,《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國家標準(GB19298-2003)是2003年制定的。但是,2008年1月17日和2008年9月28日,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先后兩次下發修改單,對該標準中的濁度、砷、鎘、總α放射性標準進行修改,并增加了溴酸鹽限量標準。據了解,砷、鎘為公認的有害物質。

                  修改之后,上述5項標準均比之前更加嚴格。修改后的《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嚴于浙江標準。

                  顯然,周曉林在向媒體解讀國標時隱瞞了“修改單”一事。昨天,記者多次致電浙江省質監局食品監督管理處,但電話均無人接聽。

                  ◎回應

                  農夫山泉指責怡寶幕后惡意策劃

                  昨晚,農夫山泉給記者發來聲明,對其執行的標準低于自來水等相關國標的質疑,未直接回應,但是堅稱自身產品“品質始終高于國家現有的任何飲用水標準,遠遠優于現行的自來水標準”。

                  而對于前期南方網站上針對農夫山泉的一系列負面報道,農夫山泉昨天稱是“蓄意策劃的,隱藏在幕后的就是國有控股飲用水企業——華潤怡寶”。

                  農夫山泉還羅列了一系列怡寶的“罪證”,并表示,“作為國有控股的飲用水企業,利用民眾對食品安全和環境污染的恐慌心理作為行銷手段,以達到打擊競爭對手、擴大市場份額的目的,這一做法令人遺憾。”

                  針對農夫山泉的公開指責,記者昨天聯系華潤怡寶食品飲料(深圳)有限公司公共關系部總經理陳越,但其電話一直未接聽。

                責編:張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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