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毒地板事件進入訴訟程序 業主起訴萬科

                2012-08-06 08:38    來源:大洋網

                  信息時報訊購買的精裝修房卻用了甲醛超標的安信牌木地板,居住在佛山市的業主程女士一怒之下將開發商佛山市順德區萬科置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請求損害賠償。近日該案在順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成為安信“毒地板”事件曝光以后,首起進入訴訟程序的糾紛。

                  業主:安心來買房,買來鬧心房

                  涉案的樓盤是萬科新城灣畔小區,坐落于環境優美的順德大良新城區。“地點好、環境好,再加上萬科的大牌子。”程女士與家人于2010年1月到該樓盤看房時一下子就看中了。

                  當月22日,程女士與佛山市順德區萬科置業有限公司(下簡稱萬科置業)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了一套面積86平方米的帶裝修房。不曾想到的是,今年2月發生了一件讓程女士“鬧心”的事:萬科因在裝修房屋過程中使用甲醛含量超標的安信木地板事件遭媒體曝光,而程女士所在的灣畔小區也在曝光名列。

                  對于木地板甲醛超標一事,萬科置業則稱,該公司已在第一時間對房屋地板進行抽樣檢測核實,并將檢測結果如實告知業主,安排業主立即入住酒店。同時,萬科公司也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在誠懇致歉的同時提出免費更換問題地板,并按誤工損失240元/天和居住損失350元/天的標準補償業主,或者按200元/平方米標準補貼讓業主自行更換地板同時補償誤工損失和居住損失的處理方案。該公司稱,已有85戶業主接受上述補償方案,但程女士卻置之不理。

                  程女士認為,其損失超出了萬科置業的補償標準,遂以涉案房屋室內空氣污染問題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萬科置業賠償其各項損失90100元。

                  萬科:明知房有“毒”,為何還出租

                  近日該案在順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審判長要求下,程女士解釋了其索賠構成,即更換地板損失7770元,污染造成人身損害36730元以及房屋租金損失45600元。

                  “哪來的租金和人身損失?”庭審時,萬科置業代理人對程女士的訴求無法接受。程女士向法庭提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以及退房租金收據各一份。程女士說,其于2月22日將涉案房屋出租,原約定租期一年,月租3800元。但才過了一個月,承租人就以木地板質量問題為由和其解除合同,造成了租金損失4.56萬元。

                  萬科置業認為,該案并非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涉案房屋不存在室內空氣污染。萬科置業在庭審時,向法庭提供了一份檢測報告顯示該房屋并未受甲醛污染。為了證明程女士所謂的人身損害“子虛烏有”,萬科置業提交了一份水電讀數表及照片,“從水電表讀數來看,該房屋并未有人入住。沒有實際居住,何來身體損害,何談賠償?”

                  萬科置業還指出,程女士出示的租賃合同是今年2月22日簽訂,而曝光安信“毒地板”的時間在前。“程女士在明知地板有問題的情況下,還將房屋出租有主觀過錯成分。”“該套房面積才86平方米,月租卻高達3800元,明顯與市場價格不符。”萬科置業對該租賃合同真實性予以質疑。

                責編:張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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