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忽悠買巨額太平洋保險 年收益率不到1%

                2013-01-25 09:11    來源:漢網(wǎng)-武漢晚報

                  70多歲的唐爹爹想讓養(yǎng)命錢“錢生錢”,可被鄰居忽悠買了一份分紅險,還忽悠說放6年就能回本賺錢。今年,唐爹爹才知道,要等25年后活到百歲才能全部取出。老人欲哭無淚。

                  短期險變身終身險 年收益率不到1%

                  唐爹爹退休前是一家塑料廠的廠長。去年年初,鄰居小吳給他介紹了一份太平洋人壽鴻鑫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每年存20萬,存3年,放3年,6年之后就可以一次性取出來,總共可以取67萬多。唐爹爹想六年也不算太長,就買了一份,被保險人是他40多歲的兒子。

                  今年,到了續(xù)交保費的日子,唐爹爹催兒子去交保費。可是,兒子一看保險合同,保險終期是保終身,并不是小吳說的6年之后就可以全部取出來。

                  記者查閱保險合同并在咨詢太平洋95500后得知:被保險人唐爹爹的兒子每年可以獲得保額(6萬)的9%,也就是5400元,一直到他身故,年收益率不到1%。若能活到70歲,可以領到已交保費的總數(shù)。如果在70歲之前身故,可以獲得不少于已交保費的身故保險金,如果在70歲之后身故,按照保額和保單現(xiàn)金價值中的較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

                  除此之外,每年能夠獲得不固定的分紅。也就是說,一直到兒子70周歲,25年之后,才能把本金取回來。記者估算了下,如果到70歲,被保險人一共能獲得73萬5千元,此外加上不固定的分紅,收益是否能大過銀行理財產(chǎn)品很難說。

                  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投保人有權撤銷

                  記者聯(lián)系到為唐爹爹辦保險的吳先生。吳先生還是說,雖然保險合同上是那樣寫的,但是存3年,放3年,之后隨便什么時候取都可以。

                  湖北華徽律師事務所霍琳律師說,如果唐爹爹所買的保險中確實沒有小吳所說的內(nèi)容,那就是保險讓投保人產(chǎn)生了重大誤解。根據(jù)《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唐爹爹有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通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該保險合同,從而獲得全額退款。

                  昨日,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回應說,相關負責人已經(jīng)在處理此事。但唐爹爹說,公司方面并沒有給他解決這個事情,他想全額退款并加上定期利息的主張,未能得到回應。

                   (見習記者 宋丹丹 實習生 孫悅)

                責編: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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