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頻道 > 資訊 > 正文

                日本最高法院裁定“夫妻同姓”符合憲法

                2015-12-16 17: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2月16日電 據日媒報道,本月16日,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作出宣判,在有關結婚后夫妻必須同姓的民法規定違憲的訴訟中,裁定該條民法符合憲法規定,同時駁回了原告對國家的賠償請求。

                  據報道,日本民法第750條規定,夫妻結婚后必須改稱男方或女方的姓氏,即夫妻有義務冠以相同的姓氏。

                  對此,五名日本人此前以結婚后改姓的一方有96%為女性為由,主張“這是對女性的間接歧視,違反了法律之下男女平等的憲法”,向國家請求賠償損失600萬日元。

                  之前,東京地方法院在2013年的一審判決中以“夫婦別姓并非是受憲法保護的權利”為由駁回了原告請求,東京高等法院二審也做出了相同裁決。而原告方繼續提起上訴。

                  圍繞“夫妻別姓”爭議,日本法制審議會曾在1996年主張應制定“可選擇夫妻別姓制度”,夫妻在結婚后可自由選擇同姓或是不同姓。但是,很多人以“父母與孩子的姓氏不同對孩子不好”等理由表示反對,最終該條法規未被修改。

                責編:彭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