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宋敏)8月11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省委組織部聯合該廳下發了《河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創新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管理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辦法》突出用人導向,注重崗位實績。選拔高層次人才時,注重創新導向,重點看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正高職稱聘任以來特別是近年來的業績、成果和榮譽;注重業內公認導向,擴大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加選拔用人的公信度;注重基層導向,對科研一線和基層的專業技術人員適當予以傾斜,重點看其是否在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在當地產生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為開辟拔尖人才評聘綠色通道,促進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明確,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長江學者,國家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萬人計劃”杰出人才及領軍人才,“千人計劃”入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者,可直接聘任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不占單位申報推薦比例。此外,凡在專業技術二級崗位連續聘用兩個聘期以上,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且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三年以內的,可不占單位核準的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名額。
《辦法》規定,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用人機制。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合格的,或聘期考核為不合格的,或不能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人員,予以低聘或解聘。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這些部門在視察中透露不少和民生密切相關的消息,涉及電動自行車管理、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等方面。根據《河南商報》報道,關于對電動自行車管理進行立法,其實在《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最初草案中,就有相關內容。
8月6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為加強省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建設,該廳制定了《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考核評估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以推進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近日,省政府法制辦發布《河南省黃河河道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省市縣鄉四級設立黃河河長,河長由同級人民政府負責同志擔任,并禁止將黃河灘區劃為基本農田。
《辦法》規定,各地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招標、特許經營等方式確定餐廚垃圾收運企業、餐廚垃圾處置企業,并與其簽訂餐廚垃圾收運、處置經營服務協議。收運企業應當按照與餐廚垃圾產生單位約定的時間和頻次收集餐廚垃圾,按規定運輸至處置場所,交由處置企業進行處置。
即日起,撥打12315舉報違法銷售、使用散煤行為可獲獎勵了。如兩人以上(含兩人)共同舉報,按一人舉報進行獎勵,獎金由共同舉報人協商分配;有獎舉報實行實名制。
20日,《洛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洛陽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發布,相比去年10月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網約車車輛、駕駛員準入門檻等均有所提高。
12月27日,河南省政府網站發布《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全文。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登記站辦理換領、補領手續;換領新居住證的,應當交回原證件。
12月27日,河南省政府網站發布《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全文。符合居住地政府規定 條件可“換”戶口 《辦法》明確提出,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
12月27日,河南省政府網站發布《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全文。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登記站辦理換領、補領手續;換領新居住證的,應當交回原證件。
日前,《周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出臺,這意味著周口市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標準和就醫報銷標準保持一致,在醫療保險待遇方面不再分“農村人”和“城里人”。
核心提示|11月30日,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這意味著“河南版”居住證即將面世。有關人士認為,“河南版”居住證制度,是打破戶籍制度壁壘的一把“鑰匙”,能夠推進我省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
11月22日,記者獲悉,河南日前公布《河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設施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輸水管道上部及保護區域建房、取土、堆土等危及工程運行安全的現象時有發生,個別地方在打井、市政工程施工時損壞管道等工程設施。
11月1日,由交通運輸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正式實施。
據省政府網站消息,修訂后的《河南省省級會議費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已經印發。三類會議:省直部門召開的全省性工作會議;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召開,省轄市黨委或政府分管某項工作的負責人參加的會議。
據人民網北京7月13日消息,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近日聯合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三類會議:省直部門召開的全省性工作會議;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召開,省轄市黨委或政府分管某項工作的負責人參加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