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鄭州市反恐辦獲悉,因未實名銷售手機卡,近日在河南省反恐辦的指導下,鄭州對未實名銷售手機卡的某通信營業網點開出了罰單,網點負責人被處以1萬元罰款。據悉,這是鄭州開出的首張涉恐罰單。
經查,鄭州管城區南關街菜市場北門口中國電信某營業網點負責人陳某于10月8日在顧客買某未提供本人身份證件的情況下,以100元的價格向其出售中國電信手機卡一張。買某開通使用該卡后,在沿河路從事違法行為時被公安機關現場查獲。
10月21日,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對該營業網點責任人陳某處以1萬元罰款并在公司內部進行通報批評。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2016年1月1日正式頒布施行。近期省會反恐辦正在聯合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通信運營商,對全市通信業務經營網點進行一次全面的督導檢查,堵塞手機卡未實名銷售漏洞,確保《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要求落到實處。
鄭報融媒記者 張玉東
線索提供 閆亞平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昨日從鄭州市反恐辦獲悉,因未實名銷售手機卡,近日在河南省反恐辦的指導下,鄭州對未實名銷售手機卡的某通信營業網點開出了罰單,網點負責人被處以1萬元罰款。10月21日,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對該營業網點責任人陳某處以1萬元罰款并在公司內部進行通報批評。
昨日,北京街頭手機卡攤位可輕松買到虛擬號段電話卡。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天音移動是正規虛擬運營商,2014年6月開始對外出售170、171號段至今,“根據官方要求,代理商辦卡時必須實名登記辦卡人身份信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按照工信部要求,從今年9月1號起,電信運營商在通過各類實體營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必須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并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
今日起,電信企業在通過各類實體營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將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對非實名電話卡老用戶將繼續采取限制通信、業務的手段。目前三大運營商均沒有明確“非實名就停機”的統一時間節點,但都建議非實名老用戶盡早去辦理實名登記。
目前三大運營商均沒有明確“非實名就停機”的統一時間節點。
今日起,電信企業在通過各類實體營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將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對非實名電話卡老用戶將繼續采取限制通信、業務的手段。目前三大運營商均沒有明確“非實名就停機”的統一時間節點,但都建議非實名老用戶盡早去辦理實名登記。
今日起,電信企業在通過各類實體營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將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對非實名電話卡老用戶將繼續采取限制通信、業務的手段。目前三大運營商均沒有明確“非實名就停機”的統一時間節點,但都建議非實名老用戶盡早去辦理實名登記。
9月1日起,電信企業在銷售手機卡時,將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而手機卡信息不完整的用戶可能被停機。那么市民在實名認證中如果碰到問題時應該怎么辦,昨日,記者替市民跑腿,咨詢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
從9月1日起,電信企業在通過各類實體營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將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這將為電話實名制增加技術和設備保障。
9月1日起,電信企業銷售手機卡時將要求用戶在二代身份證上驗證。
從9月1日起,電信企業在通過各類實體營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將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這將為電話實名制增加技術和設備保障。
近期,一種新型電信詐騙“補卡截碼”再次挑動公眾的安全神經。據悉,“補卡截碼”的作案方式是不法分子通過偽造身份證件、惡意補辦手機卡的方式盜刷用戶網銀資金。與利用偽基站實施電信詐騙相比較,此種詐騙手段涉案金額巨大,有的詐騙案例甚至高達百萬元。
節后剛上班,鄭州市民趙先生遇到蹊蹺事:手機莫名沒了信號,補辦新卡后發現,和手機綁定的兩張銀行卡內的5萬多元不翼而飛。警方初查發現,趙先生遭遇了“被補卡”詐騙,不法分子持一張假冒趙先生的身份證,補辦手機 ...
學生家長王先生認為,“當時班主任強調必須使用,而且有最低消費,且不能停機,這就是說明學校明確表示‘這就是應該的’,還和運營商合作要求學生家長必須使用,簡直是‘綁架’學生。
學生家長王先生認為學校和通訊商的做法涉嫌強制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