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購買的假冒茅臺酒的外包裝
安徽省界首市的陳先生是一位民間打假人,他最近在太康打贏了一起假酒案,獲得了3倍賠償。
今年1月28日,他以2萬多元的價格,在周口市太康縣某副食品店購買4箱飛天茅臺酒。購買時,他就懷疑這幾箱酒很有可能是假酒,但是并不確認。
當晚,陳先生和朋友一起吃飯時打開了剛買的酒,發現這種酒特別刺喉,味道苦口,喝后感到頭疼、嘔吐。
次日,他以買到假酒為由,向太康縣工商局投訴,請求對該茅臺酒進行鑒定,要求依法給予購酒款10倍的賠償。
2月1日,經太康縣工商局委托貴州茅臺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確認該酒是假茅臺酒。
調解未果,陳先生將這家副食品店的經營者王女士告上了法庭。
大河報記者昨日獲悉,太康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此案,判決王女士給陳先生3倍賠償。后來,陳先生依然要求10倍賠償,并上訴至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但周口中院于10月20日維持了原判。
王女士認為“陳先生知假買假獲取非法暴利的商業行為,并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所以他提出的維權費用不應支持。
太康縣人民法院法官程海港11月15日受訪時表示,法律更看重的是消費行為,而不是消費動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明確指出,“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該司法解釋的出臺,首次將‘知假買假’行為囊括于法律所保護的范圍之內,這意味著在食品、藥品領域,即使是‘知假買假’的職業打假人要求賠償,也與普通消費者一樣受法律保護。”程海港最后說。(記者 于揚 實習生 王慧星 通訊員 張華 文圖)
9月5日,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近日破獲一起飯店掉包茅臺酒團伙盜竊案,21人被抓獲,涉案金額60余萬元。
日前,國內媒體轉述來自《米蘭新聞網》的消息稱,以貴州茅臺集團為首的財團,正在洽談收購AC米蘭,并可能買入70%的股份。
日前,貴州茅臺(集團)生態農業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與吉林市新科奇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戰略合作啟動儀式暨新品發布會在貴陽舉行。雙方將以藍莓為基點,推出以藍莓酒為主的系列藍莓產品。
白酒營銷專家晉育峰指出,從以上數據能夠看出,茅臺的年末庫存偏高,庫存周轉次數也在下降。茅臺可以通過提高生產計劃準確率、合理管控物流系統等方式降低庫存。
據悉,雙方將充分借鑒國外酒業產區品牌建設的成功經驗,積極探索產業資源整合、區域品牌建設的途徑與方法,共同打造中國特色的醬香型、濃香型高端白酒產業基地和具有世界知名度和國際影響力的白酒區域品牌。
據茅臺集團官網顯示,現集團下屬有21家子公司,其中不少都曾涉足白酒行業。記者多次致電茅臺集團新聞發言人吳德旺,但截至發稿前并未得到答復。
在業內人士看來,茅臺的一系列舉措主要也是為了控價,如果春節期間茅臺價格不能合理控制,節后價格有可能跌破800元/瓶,將影響茅臺的價格體系。
12月30日,貴州茅臺(600519.SH)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貴州茅臺名將酒業有限公司因股東雙方合作期限屆滿,經2015年第一次股東會決定對其予以清算注銷。
在正風肅紀的大背景下,公眾普遍認為茅臺、五糧液等高檔酒品在官場種早已銷聲匿跡,誰知“礦泉牌”茅臺已經悄聲走向了歷史的前臺。
從2012年中央開始高強度反腐以來,一度,茅臺酒的銷售出現一定幅度下滑。于是,社會上、市場上、包括業界,不少聲音開始唱衰茅臺。
隨著人們對白酒消費日趨理性,人們對于健康飲酒的需求也越來越明顯。據零點研究咨詢集團發布的《中國白酒消費趨勢白皮書》調研結果顯示,消費者購買白酒時,更加青睞“口味純凈、口感好’’和“健康,不傷身體”的白酒產品。
今年9月,鄭州市經三路和政四街的茅臺專賣店擺出了2.5L茅臺和5L茅臺,包裝以醬色和黑色兩種顏色打造壇體,壇身上有茅臺飛天圖案
一段時間內,個別官員流于聲色犬馬,熱衷于名利場中結交老板朋友,甚至在推杯換盞中完成不可告人之交易,哄抬了許多豪華會所的浮華,卻讓群眾對這些官員商賈的丑行忿恨到了極點。
貴州茅臺集團高調推出 “悠蜜”系列酒,意欲通過市場細分撬動女性消費市場。據了解,該款產品主打健康牌,由茅臺醬香型基酒加天然果汁調制而成,不添加防腐劑。
9月10日,“國酒茅臺·國之棟梁——2015希望工程圓夢行動大型公益活動”河南助學金發放儀式在鄭州舉行,河南共有650名寒門學子受益獲捐325萬元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