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誤將錢款存入亡者賬戶 銀行稱事屬自愿拒絕退還

                2014-07-31 06:43 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映象網訊(記者 沈春梅)馬先生去年把5000元錢存到了一位亡者的賬戶上,找某銀行,銀行人員稱,這是馬先生自愿存入他人賬戶的。昨日,法院給出答案:某銀行返還這筆錢。

                  一不小心輸錯賬號,馬先生把5000元錢存到了別人的賬戶上,問題是,該賬號的開戶人已經去世,這可怎么辦?為此,馬先生把某銀行給告了。這筆錢能要回嗎?昨日,法院給出答案。

                  【事件】5000元錢誤存入“死亡賬戶”

                  2013年2月22日,馬先生到安陽某銀行存款。因輸入賬號時出現錯誤,馬先生誤把5000元存到了李某名下,馬先生要求該銀行返還存款,但遭到拒絕。

                  去年4月,馬先生以不當得利為由將安陽某銀行起訴至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

                  馬先生明確要求安陽某銀行返還其誤存入李某賬戶的5000元錢。

                  【審理】

                  誤存賬戶繼承人放棄繼承權

                  安陽某銀行辯稱,該銀行不存在不當得利行為,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劃撥李某的個人存款,馬先生是自愿將錢存入李某賬戶的。

                  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查明,馬先生和李某無經濟往來,確實誤將5000元錢存入李某賬戶。

                  李某是周口市沈丘縣人,已于2011年11月14日因病去世,其繼承人明確表示不參加本案訴訟,并明確表示放棄對本案所涉5000元錢的繼承權。

                  【結果】

                  銀行無過錯 但需返還存款

                  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認為,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馬先生因過失在安陽某銀行將5000元存入李某名下,且李某于存款之前已經去世,李某的繼承人已明確表示放棄參加訴訟,安陽某銀行并未存在過錯,但李某已去世,無法返還其賬戶內誤存的5000元,其繼承人亦對該存款放棄了訴訟權利,判決安陽某銀行將誤存入李某賬戶上的5000元錢返還給馬先生。

                  以案說法

                  誤存錢后注意保留證據

                  鄭州市中原區法院須水法庭副庭長王斌介紹,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管理辦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申請撤銷時,應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證件及原信、電匯回單。匯出銀行查明確未匯出款項的,收回原信、電匯回單,方可辦理撤銷。”

                  王斌認為,如果錢款尚未匯出,銀行有義務撤銷匯款。但錢款一旦匯出,無論是儲戶,還是銀行,都不能從第三者的賬戶中隨意轉移錢款,哪怕這筆錢在交易過程中存在問題。

                  “發現存錯錢后,應該在第一時間報警,并收集存錢的證據,比如銀行憑條等,然后向法院起訴,同時申請財產保全。”王斌提醒,存錢匯款一定要注意核實,如果誤存的錢款對方拒絕返還,存錢者可以以不當得利為由起訴。

                責編:李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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