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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法實施1周年旅游業(yè)仍存亂象 3大亂象為何難禁

                2014-10-08 09:01 來源:新華網(wǎng)

                  “黑導游”屢禁不止,罰款為何成效小?

                  節(jié)日出游高峰期,各地頻頻曝光“黑導游”事件。公開報道顯示,北京“黑導游”不僅上車重復收費途中引導購物,還虛假宣傳旅游地,將游客帶到居庸關稱這就是八達嶺。而在山東,游客小張沒有進自費景點被黑導游“甩客”,但由于出行前未簽訂合同陷入維權困境。

                  “不買東西就給臉色看”,合肥市市民張星辰是一名職校教師,利用暑假去云南自由行,期間,在所住的民宿店報名蒼山洱海一日游,沒想到卻遭遇種種不順心,“我們報團價格是每人150元,同車有的是每人80元,導游給的價格非常混亂。從上車開始,導游就不停訴說自己多么不容易,要大家照顧她的工作,剛開始大家不買東西,便給臉色看,說粗話,直到全車人都買了東西,她才語氣緩和。”

                  國慶前夕,在安徽省九華山風景區(qū),三三兩兩的本地小巴車停靠在游客集散中心附近,當看見有外地牌照車駛入,便有人湊近詢問是否需要住宿、及超低價導游。但這些人很少持有導游證,多是景區(qū)發(fā)放的“講解證”,有的甚至沒有任何證件。在景區(qū)內開飯店的吳大姐說,“私自拉活的黑導游們往往只帶游客進指定購物店買東西以謀取回扣,一盒十元的香敢賣六七十元。”

                  “真的是屢禁不止,罰了錢教育后,沒幾天這些黑導游又回到景區(qū),和執(zhí)法人員打‘游擊戰(zhàn)’。賺得多,不怕罰。”某國家5A級旅游景區(qū)工作人員徐音說。

                  張偉強認為,黑導游屢禁不止,是因為目前以經濟罰款為主的懲罰機制效果甚微,他建議針對不同類型的黑導游加大懲處力度,對于“業(yè)界人士”,要健全旅游行業(yè)信用機制,將投訴進行社會曝光,一旦查實便上黑名單,規(guī)定若干年內不準進入行業(yè);對于“非業(yè)界人士”,若侵權性質惡劣,以詐騙罪等進行刑事處罰。

                  不文明行為隨處可見,如何處罰才管用?

                  “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shù)氐娘L俗習慣、文化傳統(tǒng)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guī)范。”旅游法不僅僅約束了經營者,也對旅游者的責任作出明確規(guī)定。

                  然而時隔一年,“隨意拍”“隨手丟”“隨處毀”的不文明現(xiàn)象依然隨處可見。在安徽省宣城市謝朓公園,一組游客攀爬當?shù)貧v史名人謝朓雕像的照片被不少網(wǎng)友指責“實在太不像話”;在廣西桂林市園博園景區(qū),游客不顧“請勿入內”警示牌,闖入盛開的格桑花花地里拍照,一些花地被踩得光禿禿;在西安鐘樓廣場,一些停留休息的游客吃完冰棍等零食,肆意將包裝袋等丟棄在廣場路面,花花綠綠的塑料袋在景區(qū)格外扎眼。

                  “雖然旅游法明確規(guī)定游客要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guī)范,但沒有明確,如果出現(xiàn)不文明行為該怎么辦,而且游客人數(shù)眾多,對于景區(qū)而言,存在取證難、執(zhí)法難的尷尬。更多只能通過景區(qū)內的工作人員和廣播提醒和勸阻。”徐音說。

                  安徽大學旅游系副主任李經龍分析指出,目前國內旅游環(huán)境保護教育,主要依靠部分景區(qū)制定的警示牌,處罰金額難以形成威懾力。同時,這種警示性辦法過于生硬,如果游客無法認識保護景區(qū)的重要性,將容易引起其反面情緒,出現(xiàn)故意破壞的行為。

                  張偉強建議,可借鑒國外經驗,處罰旅游不文明者做義工、志愿者。

                  此外,專家認為,地方制定細則時,要將旅行社和導游作為促進游客文明旅游方面的重要“抓手”,完善旅游團行前教育、告知制度,強化導游、領隊在旅游過程中對游客文明行為的提醒責任。(記者 張紫赟 馬姝瑞 周慧敏)

                責編:王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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