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15主題是“消費與安全”。從狹義上來看,安全一詞多指人身安全,其關系可以說是與消費者關系最密切。無論是在使用何種產品的時候,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均是最重要的。但按照本報編輯部的理解,此“安全”并非只是人身安全的意思,而是廣義上的安全,涉及到了生產的安全、安全的服務、安全的消費環境、消費者的財產安全等。
形式上,一年一度的“3.15”將是各界對于消費話題的一個集中關注,而按照往年的慣例,本報也會在“3.15”前后策劃專刊,但這里需要講的是,首先,這并不僅僅是為了“3.15”而“3.15”,我們更多地希望消費者能夠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此外,對于媒體而言,天天都是“3.15”,我們仍然會肩負起媒體的責任,服務于我們的讀者。
【食品】
安全事故頻發 中國食品業信任度最低
“315”消費者權益日的到來,讓很多企業惶恐不安。然而,不安的還有消費者,因為他們不知道身邊到底還暗藏多少無形殺手。
從“三聚氰胺”到“毒重金屬”、從“瘦肉精”到“塑化劑”、從“染色饅頭”到“回爐面包”,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斷地豐富公眾的化學知識,挑戰社會的道德底線。
中國食品行業信任度最低。
時代周報記者 張欣培
日前,全球最大的獨立公關公司愛德曼最新發布的2012年度全球信任度調查報告顯示,中國的食品行業信任度最低。細分行業中,2011年受到“瘦肉精”和“塑化劑”等事件沖擊的食品與飲料成為最不受信任的行業。
回顧2011年中國屢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讓人觸目驚心。還有什么可相信?我們究竟生活在怎樣的環境中?
早已被國家明令禁止的“瘦肉精”卻紛紛出現在中國肉制品龍頭企業雙匯集團與南京雨潤產品中。雙匯宣稱“十八道檢驗、十八個放心”,雨潤堅持“食品工業是道德工業”,但二者產品中均含有“瘦肉精”。
讓消費者更加失望的是,雙匯在處理危機過程中,并未把對消費者造成的傷害放在首位。雨潤對質量問題的發生也輕描淡寫、敷衍了事。3月8日,雙匯董事長萬隆在全國人大河南代表團的全體會議上進行的12分鐘發言,強調的不是如何加強食品安全,而是匯報雙匯在“瘦肉精”風波后取得的業績與爭取國家對農產品實行減免稅收政策。
“快給你的腸子洗洗澡吧!”碧生源的廣告早已讓消費者耳熟能詳。但從2006年開始,碧生源就頻繁因虛假、夸大宣傳涉嫌廣告違規。上市前三年,廣告違規就多達23次。然而,一邊是頻繁違規的廣告和屢屢爆出的不良反應,一邊卻是碧生源的銷售奇跡。
不過,在國際知名品牌的食品安全問題中,中國消費者卻經常“幸運”免于危機。2011年4月,外媒報道,包括雀巢在內的9種知名嬰兒食品含有毒重金屬。但雀巢方面表示,報道中所涉及的產品未在中國生產和銷售,雀巢在中國銷售的嬰幼兒食品完全符合中國法規及標準要求,消費者可放心食用。后有研究人員指出,歐洲標準高于國內標準。
在可口可樂果粒橙含禁用農藥事件中,美國FDA的檢測仍在進行中,可口可樂中國就表示,“美國FDA已經明確指出,含有極其微量的殺菌劑的橙汁不會導致健康安全問題。請廣大中國消費者放心。”事故原因在于從巴西進口的橙汁含有多菌靈。但巴西作為中國第四大橙汁進口國,進口到中國的橙汁卻十分“幸運”地絕對安全可靠。
2011年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不能一一列舉。從雙匯、雨潤到康師傅、到蒙牛、再到思念水餃,中國各行業的領頭企業究竟怎么了?中國還有多少企業沒出問題?還有多少企業具有商業倫理規則?如果連行業龍頭企業的產品安全都得不到保證,中國消費者應該信任誰?
更可怕的是,惡性食品安全事件屢禁不止,缺乏誠信與道德的企業仍可在市場上屹立不倒。是消費者太容易原諒和忘記,還是各監管部門的失職?過輕的經濟處罰,有限的輿論批評,對違規行為的行政與輿論監督,在某種程度上似乎變成了“沉沒的監督”。
在這個信仰缺失、價值觀處于真空的時代,一些精英似乎都失去了道德底線、倫理底線。但在中國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沒有誰能獨善其身。除非您可以享受到一輩子的特供產品。企業追求利潤無可厚非。但真正的企業需要有企業責任與社會責任,而并非唯利是圖。
屢禁不止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斷刺痛我們脆弱的神經,更拷問著企業的道德底線與監管部門的法治力量。在一個高歌太平盛世的國度里,面對一次又一次的食品安全危機,反思的不僅是企業自身?我們的國家是不是也應該好好反思了?
正在召開的兩會,“食品安全”自然成為了熱點之一。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指出,“政府不能把食品安全的事扔給老百姓,政府部門、有關機構一定要盡到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嚴琦直言不諱地指出,監管不力、懲罰不夠、法規不健全等是我國食品安全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只有跨越基層監管薄弱、質量失信懲戒、以罰代管、‘九龍治水’這‘四重門’,才能看到希望”。
關于如何保證食品安全、加強監管力度等各種言論,消費者聽得已經麻木。老百姓需要的不是口號與方法,而是切切實實的行動。
2011年,對食品安全而言,是不平靜的一年,食品安全丑聞頻出。但是我們不應該遺忘!謹記以往的慘痛經歷,才能讓我們吸取更好的經驗與教訓。
【金融】
信用卡“無信用” 市場亂象引發投訴潮
“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在我國已有25載,此前相對陌生的金融消費維權逐漸成為熱點。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最新發布的2011年投訴情況分析報告顯示,去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金融投訴3919件,同比增長3.8%。除了存款、債券外,可稱是最為穩健的銀行理財產品也頻頻爆出巨額虧損,甚至血本無歸。
由于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具有較強的專業性,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且不斷復雜化,消費者在選擇比較復雜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時,容易與金融機構產生爭議和糾紛。此外,個別金融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社會各界對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呼聲日益增強:“產品有風險,購買須謹慎。”
記者 鄭嵐予 發自北京
在當今這個所有事物都可以被透支的時代,每個人的錢包里都至少有一張信用卡。1985年中國銀行珠海分行發行了第一張信用卡,如今,我國信用卡累計發卡超過2.68億張。25年的時間,中國信用卡市場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然而,與此伴生的信用卡市場的各種亂象,讓這個以信用為基礎的市場,出現了很多“跑偏”的現象,成為被消費者投訴的熱點領域之一。
央行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末,全國信用卡累計發卡是2.86億張,平均每5個人的手里就有一張信用卡,但是2.68億張信用卡背后是消費者的抱怨不斷,亂象迷人眼,信用卡在辦理和使用過程當中存在哪些問題,消費者又該怎么樣降低信用卡的持有風險?在各銀行利用信用卡跑馬圈地的現在,信用卡維權困局如何破解?
信用卡發卡市場混亂
目前,信用卡發展出現諸多問題,就是發展到目前階段的問題;首當其沖的就是發卡市場的混亂,消費者張先生舉報說根本不能把他說成是營銷,只是說是推銷,推銷的方式就跟賣保險如出一轍,無孔不入。不少人都得到過辦信用卡贈送禮品,多辦多送的“實惠”,“辦一張卡就可以得到禮品,如果不想用,就不用開通,填一張表就可以了。”這是寫字樓、商場、街頭銀行信用卡推銷員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話。這種推銷方式擴大了信用卡的用量,但同時帶來了一些不可預知的風險。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副行長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不少銀行向這些收入不穩定的人群去發放信用卡,他們可能重規模、輕質量對客戶的授信沒有嚴格把關,而商業銀行盲目追求發卡量,對申請人的資信狀況不審查或者降低門檻等都會造成了一些信貸風險,將來就會導致銀行的還貸風險,銀行可能要承擔這方面的風險。該副行長續稱,由于銀行要承擔風險,勢必采取一系列規避風險的措施,包括像這種不按時還款,不支付,或者拖欠年費的這些消費者,這些行為都會被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影響個人貸款、購房、購車一系列的金融業務活動,“在信用卡營銷過程中,確實存在個別業務員追求信用卡銷量忽略或者刻意忽略了對客戶應該承擔風險的告知義務。”該副行長說。
時代周報記者在走訪調查中發現,客戶辦理信用卡的時候銀行出于沖量一系列的目的,可能還有辦卡人員專業素養不夠高,只對客戶宣傳卡的好處,收費便捷,其中有風險可能也鮮少提及。很多人覺得用了之后,發現不是那么回事,便會有上當的感覺,“銀行方面只管發卡,但服務意識太落后了,”某國有銀行信用卡客戶對時代周報記者這樣評價。
服務與消費的落差
此前據媒體報道,某銀行信用卡用戶郭女士因為特殊原因有3100元晚了4天還款,被按22926元的賬單計了328元利息,由此引發了她對“信用卡全額計息”的質疑。郭女士表示,3100元沒有及時歸還是有特殊原因的,并不是故意拖欠,且僅晚了4天,“如今卻要承擔22926元的利息,沒有道理”。
諸如此類的投訴幾乎每天都占據了各大媒體的金融版面,對銀行多收費,少服務的印象也越來越深刻。除此之外,暗含的收費陷阱也漸漸被大家所知。據介紹,收費陷阱主要包括逾期還款年利率高達18%、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費、在信用卡里存錢再取也要手續費和以上提及的全額罰息等。
某國有銀行總行辦公室負責人對時代周報記者坦承:“前些年信用卡市場發力過猛,委實存在諸多問題。”
比如前述郭女士遇到的問題在各銀行信用卡管理中較為普遍,某不具名金融分析師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如果因為短期的逾期消費額度要承擔的全額計息方式按照合同法的原則來說,我認為是不太合理的。”但銀行方面給出的解釋是:“持卡人在辦卡的時候簽訂了這種還款協議,而還款協議對這樣的條款有著很明確的標注。”上述金融分析師續稱:“消費者絕大多數都不會認真地審慎合同”,即使審慎合同了,“也是銀行單方面制訂的,難免有霸王條款之嫌”。另有律師建議“對于這種違約金過高造成的損失是可以請求法院或者是仲裁機構給予適當減少的”。
在利益不斷受到損失卻維權艱難的情況,消費者總結了一套自己的方式,其中最為獨特的莫過于“信用卡不設置密碼”。
信用卡刷卡安全隱憂
前些天,微博上瘋轉一條消息:隨著信用卡的普及,刷卡消費的頻率越來越高。不過,習慣了憑密碼或“密碼+簽名”來刷卡的你可能想不到—信用卡不設密碼其實更安全。
很多人質疑這條微博的真實性,時代周報記者接連詢問了幾家銀行信用卡的相關負責人,他們對此表示默認。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信用卡部總經理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幾乎所有銀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規定,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凡未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則以持卡人簽字的交易憑證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也就是說,持卡交易時只要使用了密碼,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發生的損失銀行概不負責。如果信用卡被盜刷,等到持卡人發覺后追究責任,由于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所以銀行和商家都沒有責任,損失只能由持卡人自己來承擔。
但這同時引起了另一些安全隱患。很多商店的收銀員很少去比對簽名,此外,很多持卡人還擔心,即使有比對簽名的程序存在,想模仿簽名冒充卡主消費也很容易。而且一些飯店結賬時,服務員拿走信用卡結賬,很多持卡人的信息被盜用,甚至被安裝上了盜取卡片上信息的專用設備。
然而,仍有為數不少的人選擇對信用卡不設置密碼,原因是一旦被盜刷后“對銀行承擔責任的態度不信任”,由此可見,信用卡的信用缺失已經橫亙在銀行和消費者之間,要如何重建這種信任,可能需要付出更多更完善的努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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