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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報道:政府要拆"圈外樓" 法院說不中

                2015年11月23日09:42  來源:都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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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底,因修建農業路高架橋,鄭州市農業路23號院1號樓根據“規劃紅線”被列入拆遷范圍,但金水區政府下達的征遷公告顯示,不在規劃紅線范圍內的2號樓也需拆遷,居民董安民將金水區政府告上法院。

                  《都市報道》:房屋被列拆遷 教授狀告勝訴

                  不在規劃范圍 為何也要拆遷?

                  去年10月底,鄭州市23號院2號樓的居民一覺醒來,發現樓體和車棚上被噴了9個大大的紅字。

                  看著鮮紅的拆字和鄭州市金水區政府下發的通告,2號樓的居民都很想不通。

                  73歲的董安民也是2號樓的居民,他說,為了配合鄭州市農業路快速通道的項目,1號樓被列為拆遷范圍他們沒有異議,但是根據劃定的范圍,2號樓不應該被拆。

                  一紙狀告區政府 居民維權終勝訴

                  董安民以前是河南財專教工程決算的副教授,出于教學和工作需要他自學了法律知識,退休后他給一些公司做工程決算,曾經遭遇了多次拖欠合同欠款的事情。

                  正是由于熟識法律知識,董安民被2號樓的居民推選為代表,他表示,雖然拆遷越過了“紅線”,但是他們的維權不應該越“紅線”。去年11月17日,董安民拿著2號樓居民的委托書,向鄭州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復議。

                  今年3月18日,鄭州市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了金水區政府的征收決定。

                  今年3月31日,董安民以個人名義提出了行政訴訟,被告是金水區政府,鄭州市中院受理了此案,并作出行政裁定,裁定此案移交中原區法院審理。10月22日中原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經過一年多的等待,家暫時保住了,雖然勝訴了,但這次只是一審判決,董安民和2號樓的居民們仍然有些擔心,為了這個家,他們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來行使權利。

                文章關鍵詞:都市報道;政府;拆樓;法院;不中 責編:李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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