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醫院缺乏對病人生命足夠的尊重,對生命的離去,缺乏足夠的敬畏,所以,告知真相遠沒有將事情“抹平”來得重要。
據媒體報道,近日,河南一家醫院,在短短3天之內,有兩名正值壯年的病人突然去世,而醫院給出的解釋居然是:國內醫院都是50%的誤診率。言外之意,大概是病人的死亡,不過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應該承認,當前的醫學并非盡善盡美,有很多疾病還缺乏有效的診斷和治療手段。而且,作為醫院中的從業者,醫生和護士也都是普通的人。“有人的地方就有錯誤”,因此,出現誤診誤治在所難免。但理由不管多么充分,醫院都不應該對于病人的死亡采取一種“泰然處之”的態度。因為病人既然選擇將自己的健康和生命托付給了醫院,醫院就有責任給出一個相對明白的解釋。
事實上,醫院的管理要求也是這樣做的。在醫院管理中有13條核心制度,其中之一就是死亡討論制度,該制度要求,醫院對于每一位病故患者的病情進行及時的醫療討論和分析,并做出相對科學的醫療判斷。對于一些難以解釋的死亡病例,還要求組織多個專業的科室進行討論,以最大可能地做到對病人死因的客觀與準確。所以,向病人家屬明確告知病情和死亡原因,是醫院管理賦予醫院的基本義務。從這個角度說,醫院以50%的誤診為借口,對病人的死亡原因閃爍其詞,是不負責任的。
出現這種態度有很多客觀原因,例如,當前缺乏一個規范的醫療賠償機制,醫院一旦承認自己的失誤,可能會面臨非常高昂的經濟賠償,一些醫生的行醫道路也可能遭受破壞。但最根本的原因還在于,當地醫院缺乏對病人生命足夠的尊重,對生命的離去,缺乏足夠的敬畏,所以,告知真相遠沒有將事情“抹平”來得重要。
當地相關部門應該盡快介入調查,患者的死因究竟是什么?醫院在治療過程中是否存在問題?都需要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患者家屬權益,不使醫患關系進入惡性循環。(鄭山海 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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