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騎車撞死拾荒者逃逸 稱撞流浪漢沒事
2月20日是大年初二,當天晚上7點40分左右,南通啟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海防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倒在路邊,肇事車輛逃逸。”來到現場后,民警發現當事人衣衫襤褸,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而肇事司機早已不見蹤影。據了解,死者為當地一名拾荒者。經過警方連日偵查,肇事者被找到了。肇事者是一名51歲的大媽,當天騎著電動車撞人后逃逸,她告訴警方,逃逸是因為覺得“撞了流浪漢不要緊”,才離開了現場。
事發 大年初二,拾荒者被撞死在路邊
據啟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介紹,當時他們趕至事發路段進行現場勘查發現,衣衫襤褸的傷者倒在路邊一動不動,一個裝著雜物的編織袋放在他的身旁。經確認,人已經死亡,是當地一名拾荒者,而肇事者不見蹤影。
交警大隊迅速啟動重大逃逸事故偵查預案,成立專案組偵破該案。
事故現場,民警發現了一小塊紅色噴漆的塑料碎片,事故現場還有一道兩輪車輛滑倒留下的痕跡,民警分析,肇事車輛極有可能是電動車或摩托車。隨后,民警又發現另一塊銀色塑料碎片,但一時無法確認車型。
“為什么會有兩種碎片,難道有兩輛肇事車輛?”民警根據現場發現的這些碎片,在事發地附近搜集線索。后根據研判,民警認定這塊銀色塑料碎片來自于一輛銀色面包車的前保險杠。沿著這條線索進行探尋,一輛在事發時間經過該路段的面包車被警方鎖定。
隨后,民警根據車牌信息,于2月21日將銀色面包車車主施某抓獲。據施某交代,他駕車經過事故路段時,并未撞到拾荒者,而是軋到了一旁的編織袋。他下車查看后,發現了一旁倒地的傷者。
施某稱,拾荒者在之前就被人撞倒,與自己無關,所以并未報警便離開了現場。經多方查證,警方初步認定施某并未撒謊。而根據他提供的信息,民警將排查時間向前推移,對事發當天晚上6點至8點這一時間段,經過事發路段的紅色兩輪車輛進行全面排查。
經過排查,民警發現,一騎紅色電動車的大媽有重大嫌疑。隨后,民警們順藤摸瓜進行尋找,最終在寅陽鎮連興港村附近,找到了電動車車主。近日,民警在其家中將朱某抓獲,在她家中找到了那輛掉落紅色碎片的電動車。
無語 發現有人被撞,他沒報警就離開了
據警方介紹,肇事車主姓朱,今年51歲。經審訊,朱某對其在2月20日駕駛電動車撞人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據了解,事發當天,朱某在家吃完晚飯,騎電動車趕往連興港村去看守魚塘。路上,她撞倒了這名正沿路行走的拾荒者。為何撞人逃逸呢?朱某稱:“當時電動車撞到人后,我轉過來一看發現是個流浪漢,我想不要緊的,就跑掉了。”
昨天下午,現代快報記者從啟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了解到,目前,涉嫌肇事逃逸的朱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不管軋沒軋到人,不說救他了,至少也得報個警吧?”對此,有網友對面包車車主施某的行為提出質疑,認為他“見死不救”,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對此,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彭其軍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假若施某所述屬實,在法律上其并不存在侵權行為,只能從道義上進行譴責。“施某沒有對死者造成人身傷害,在這起事故上,他扮演的角色,和‘漠然的路人’是一樣的。”彭律師說。
(通訊員 張路帆 朱俊俊 記者 嚴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