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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未到站男子欲下車遭拒竟毆打司機

                2014-03-20 08:28:00 來源:新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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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未能在要下車的地方下車,敦化男子李某與公交司機王師傅發生爭執,進而發生廝打,導致公交車撞到路邊一棵松樹,所幸車上的十幾名乘客沒有受傷。目前,李某因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取保候審。

                  3月14日9時50分,敦化市公安局巡邏大隊接到指令稱,在市區內7路公交車上有一乘客滋事,途經民主街某公司門口時發生交通事故。附近巡邏警力在1分鐘內趕到現場,發現一輛公交車偏離車道撞至路旁松樹,車上十幾名乘客受到驚嚇后陸續下車,情緒十分激動。現場有很多人圍觀,交通發生了嚴重擁堵。公交車上,兩男子仍舊打成一團,一名男子抓著公交車司機的衣領不放開。民警上車后,將兩人分開。

                  “當時我們在車上,男乘客好像因為公交司機沒按照他要下車的地方停車,兩人就吵起來了,然后就動起手來。”乘客說,打起來之后,公交車就失去控制,直接撞到樹上了。

                  經詢問,男乘客李某稱,自己在乘坐公交車時,司機王某沒在他要下車的地方停車,因此一氣之下和司機吵了起來,進而動手,“我要下車他沒給我停,這也太氣人了。”

                  “那地方根本不能停車,所以不能停。”司機王某也挺生氣。

                  李某毆打公交司機,導致公交車失控撞到樹上,造成車內十余名乘客受到驚嚇。因此,李某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已被警方取保候審。

                  吉林國隆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丹表示,根據《刑法》第114條,李某的行為已經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具體的結論還要看當時的情況而定。”

                  王曉丹律師表示,通常情況下,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未構成嚴重后果的,通常將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記者 張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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