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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曝山東一縣交通局公款吃喝 發(fā)票開工程款

                2014-03-25 15:03:00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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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人與孫惠峰的短信交流。(舉報人提供)

                  舉報人與孫惠峰的短信交流。(舉報人提供)

                  近日,有舉報人反映,山東無棣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稱無棣縣交通局)7個多月時間里在舉報人處公款吃喝接待超過15萬元,并且為了能夠沖賬報銷,該局要求將發(fā)票開成綠化工程款、宣傳費、辦公用品、辦公耗材等項目。

                  7個月公款接待15萬元 最多一次消費5612元

                  地處沿海的無棣縣位于山東省最北部,是一個以農業(yè)為主的縣,記者從該縣政府網站上了解到, 2012年該縣實現地方財政收入10.4億元。

                  “這是無棣縣交通局在我的酒店吃飯的消費清單。”舉報人于鳳琴拿出一摞材料給記者看,“這是從開業(yè)(2012年12月2日)到去年(2013年)7月份的。”材料顯示,交通局此段時間公款吃喝有15.3萬元之多。于鳳琴說:“這15.3萬元,已經全部結賬了,其中4.3萬元直接給的我支票,11萬直接打給了無棣縣人社局。”

                  于鳳琴告訴記者,她和丈夫2012年在朋友的多次勸說下,投資300多萬元租賃了無棣縣交通局辦公樓東側的一、二層裙樓,建筑面積約5800平方米,開了一家名叫海豐時代的酒店,并于當年的12月2日試營業(yè),一直到2013年7月12日,交通局的很多公務接待和就餐都安排在該酒店,用餐后由局里分管后勤的紀檢委書記孫惠峰(音)或者辦公室張主任簽字掛賬。

                  于鳳琴提供的“交通局消費清單”顯示,在上述時間里,無棣縣交通局在海豐時代用餐次數計173次,數額最高的一次是2012年12月7日的5612元。 “大約十一、二人用餐,這只是菜金,交通局一般都是自帶酒水”。于鳳琴告訴記者。

                  吃喝費用竟開出綠化工程、宣傳費等名目

                  于鳳琴向記者展示了當時她和孫惠峰的短信交流以及保留的發(fā)票照片。記者注意到,其中有些發(fā)票開具的項目是綠化工程款、辦公用品、宣傳費等;發(fā)票抬頭寫的是“無棣”而不是“無棣縣交通局”。短信交流顯示,孫惠峰還曾要求將餐費開成維修工程或者設備維修費,“付款方式寫無棣就行,發(fā)票盡量不要超萬。”

                  于鳳琴稱由于發(fā)票被要求開成綠化工程款、辦公用品、辦公耗材、宣傳費、培訓費、機電設備維修費、安裝費等非餐飲發(fā)票,她只能從其他朋友手里“買”發(fā)票。

                  就于鳳琴所反映的問題,孫惠峰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于鳳琴反映的15.3萬元餐費,交通局已經與她全部結完。因為于鳳琴拖欠她酒店員工3個月工資,員工多次到信訪局反映,其中有11萬,經過于鳳琴本人同意并簽字打到了無棣縣人社局清欠專用賬戶上,用于支付員工工資。

                  對于交通局半年多時間公款接待15.3萬元餐費,孫惠峰解釋,“這包括交通局下屬企業(yè)和個人的就餐,局里只有幾萬元,而一頓飯吃5612元一事是正常的公務接待,當時有四五十人,有縣里的和鄉(xiāng)鎮(zhèn)上陪同的人,此事縣里有關部門調查過,認定屬于公務接待”。

                  至于餐費開成其他發(fā)票一事,孫惠峰表示,由于于鳳琴沒有稅控機,無法開具發(fā)票,所以就提供了其他項目的發(fā)票,并不是自己提出的要求。那么這些另立名目的發(fā)票為何能順利報銷、誰簽字、如何審核而過關的?孫惠峰沒有做出解釋。

                  “現在市(濱州市)紀委已經成立了調查小組,對這件舉報之事正在進行調查,不久就會有調查結果。”孫惠峰表示。

                  當地回應:單位已將票據如實入賬處理

                  24日17時多,人民網收到無棣縣相關人員對此事給予的回應《關于海豐時代酒店公務接待情況的說明》,該回應通過傳真發(fā)到人民網,沒有署名、也沒有公章和日期。

                  回應談到為何用其他發(fā)票結算及入賬情況時稱,“自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2月20日,全省范圍內稅控機暫緩辦理,因而海豐時代酒店在營業(yè)期間一直未安裝稅控機,也一直不能出具該酒店發(fā)票,結算餐飲費時使用的都是其他餐飲單位的正式發(fā)票,所以單位也是將票據如實入賬處理的”。

                  回應談到交通局后期餐費打入農民工清欠賬戶情況時表示,“2013年9月份,海豐時代酒店工人向縣信訪局反映酒店拖欠工人工資,其(于鳳琴)本人同意將餐費款轉交工作組,作為工資款給予發(fā)放,同時出具了一份書面材料。隨后工作組將工資賬戶告知于風琴(工資賬戶為建設局清欠辦備案的工資賬戶)。”

                  回應說,截止目前,大部分工人工資已發(fā)放完畢。核對工作中,部分人員仍存有較大爭議,縣勞動監(jiān)察大隊要求于鳳琴來無棣進行現場對質,于鳳琴以各種理由一直未來無棣處理。

                  回應同時表示,當地紀委已經介入調查,“該項工作仍在進行中,據了解,已接近尾聲”。

                  對紀委已經介入調查的情況,本網將進一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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