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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息6分?河南45名受害人因此損失近兩億元

                  相比銀行存款利息來說,月息6分的吸引力不言而喻,但高息背后必定是高風險。安陽有45名非法集資受害人就在月息6分的利誘下,損失了1.8億余元。

                  非法吸儲的誘餌很“香”

                  2010年以來,周建國在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安陽監管分局批準、未取得“金融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呼倫貝爾市神豪生態林牧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沈陽科力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遼寧山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德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爾濱聚恒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黑龍江科瑞新能源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安陽的融資代理人身份,通過發展王鳳英(已判決)等多人為其下線,以月息6分為誘餌,三四個月不等的存款期限,26至35個返點為條件為上述公司在安陽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45名群眾損失1.8億元

                  根據群眾報案顯示,其為呼倫貝爾市神豪生態林牧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吸收存款合同金額為5374萬元,實收金額為4007.7萬元;為沈陽科力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吸收存款合同金額為6093萬元,實收金額為4349.7萬元;為遼寧山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存款合同金額為5848萬元,實收金額為4373.9萬元;為吉林德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存款合同金額為7912萬元,實收金額5625.5萬元;為哈爾濱聚恒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及黑龍江科瑞新能源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存款合同金額為551萬元,實收金額為439.9萬元。

                  綜上,根據群眾報案顯示,周建國共為涉案公司吸收合同金額為25778萬元,收取群眾集資款時先行扣除利息和返點6981.4萬元,實收金額為1.88億元,群眾后期領取利息及返點7.8萬元,案發后吉林德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兌付群眾425萬元,實際給群眾造成損失18363.6萬元。

                  周建國被判刑10年  罰款50萬元

                  周建國吸收來的存款都去哪兒了?法院查明,2011年以來,周建國先后以給付現金或轉賬方式,將其通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獲取的904萬元非法所得交與被告人周建民、王淑芝、周丹等人用于購買房產、基金、車輛等。其中周建國給王淑芝銀行卡匯款499萬元,給周丹和周建民現金各150萬元,給周丹銀行卡匯款105萬元。案發前,周建民又匯給周建國89萬元,周丹匯給周建國4萬元。案發后,周建民、王淑芝、周丹等人共退出491萬元贓款。

                  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周建國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萬;周建民、王淑芝等人也分別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刑。

                  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服判不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沈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