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不再審批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

                2012-11-07 09:03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據新華社電 財政部6日發布通知,根據《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取消和調整了涉及財政部的7項行政審批項目。

                  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中央與地方年終結算事項審批、經國務院批準列入計劃的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項目費用預案審批、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

                  財政部不再作為審批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等。

                責編:盧一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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