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違法違規融資抬頭 四部委聯合發通知制止
財政部、發改委、央行、銀監會等四部委日前聯合發文,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并提出五方面的監管要求。
通知指出,2010年以來隨著監管的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迅速膨脹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相關管理更加規范,但最近一些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有抬頭之勢,如違規采用集資、回購(BT)等方式舉債建設公益性項目,違規向融資平臺公司注資或提供擔保,通過財務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等。
為此,四部委對地方融資平臺提出五點監管要求:1、嚴禁直接或間接吸收公眾資金違規集資,2、切實規范地方政府以回購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行為,3、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注資行為管理,4、進一步規范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5、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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