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取消三項收費穩外貿增長
報關單證明聯打印費、報關單條碼費及監管手續費下月起停收
新京報訊記者昨日獲悉,為了落實國務院此前出臺的《關于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又稱“穩外貿八條”),海關總署27日出臺了16項配套措施,其中取消三項收費等舉措將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下一步將取消物品保管費等
從10月1日起,海關將一律停止收取進出口貨物進口付匯、出口收匯、出口退稅報關單證明聯打印費、報關單條碼費及海關監管手續費等3項費用。
報關單證明聯打印工本費每份收費標準為10元,而海關監管手續費按照貨物類別,征收標準按海關審定的貨物CIF(到岸價格)1‰-3‰計征。此前財政部統計數據顯示,減免海關監管手續費,加上自10月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減免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可減輕外貿企業負擔約35億元。
據悉,下一步海關還將進一步取消ATA單證冊調整費和貨物行李物品保管費等兩個收費項目。前者收費為每證350元,后者為每日每件0.8至8元。
“屬地申報,口岸驗放”范圍擴大
海關出臺的措施中還規定,在保障有效監督的前提下,今年11月15日之前,“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的適用范圍擴大至一年內無走私違規記錄、資信良好的B類生產型出口企業。而以前,這種“特權”只授予守法水平較高的AA類或A類企業。
“屬地申報,口岸驗放”是指符合海關規定條件企業,在其貨物進出口時,可以自主選擇向其屬地海關申報,并在貨物實際進出境地的口岸海關辦理貨物驗放手續的一種通關方式。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表示,將此便利擴大至符合條件的B類企業,能使更多的守法企業享受到通關便利,減少通關成本。
■ 企業心聲
盼更具實質性舉措
一家小型制造業企業的負責人王先生昨日表示,海關停止收取報關單證明聯打印費、報關單條碼費及海關監管手續費等三項費用固然能夠減輕企業的部分成本,促進通關便利,但對于目前處于困境的出口企業來說有點“不給力”。
據王先生介紹,他的企業沒有出口資格,出口訂單平日都是交由貨代公司代理。海關減免的這幾項費用,收費本來就不高,有些甚至不需要繳納,且從某種程度上說只是減少了貨代公司的報關成本,貨代公司是否能少收企業的報關費還是未知數,所以對企業的作用不會特別大。
王先生希望,下一步能夠通過提高出口退稅等方式對出口企業進行更有力的幫扶。“只要將退稅稅率提高1個百分點,對我的企業來說一票貨物就能多拿800多元錢,顯然比上述舉措更能直接帶給企業好處”,他說。
(記者沈瑋青 趙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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