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急送弄丟21萬珠寶只賠幾百 營業經理私自簽收

                2013-01-10 08:59    來源:揚子晚報

                  快遞21萬珠寶丟了 只賠162元?

                  又到快遞旺季,本報調查案例提醒你如何自我保護

                  21萬元的珠寶首飾在快遞過程中“丟失”,快遞公司卻只提供162元賠償。近日,發生在北京王女士身上的這一案件,讓消費者們吃驚不已。隨著快遞業迅速走進千家萬戶,快遞貴重物品丟失不賠或少賠的案件也呈上升勢頭,有何兩全之策既可以快捷送達又保證貴重物品安全?飛速發展的快遞市場中,還有哪些缺陷需完善?壹財經記者做了一番調查。

                  又見案例

                  珠寶快遞離奇“丟失”

                  21萬元只賠162元

                  日前,在北京經營珠寶生意的王女士找宅急送運送價值21萬元的珠寶首飾,貨物寄到北京之后在收貨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宅急送的一位營業廳經理簽收,當收貨人去提貨時卻被告知貨物“丟失”。

                  王女士認為,宅急送由于工作失誤將如此貴重的貨物丟失,理應承擔賠償責任。并且蹊蹺的是,宅急送的員工在收貨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簽收了該批貨物。王女士認為,這批貨物丟得并不“正常”。

                  而宅急送態度則很強硬:貨物就是丟了,沒辦法找了,因為寄貨人未保價,所以按照規定只賠三倍運費162元。王女士以合同糾紛為由將宅急送訴上法庭。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之中。

                  一方面快遞的是十幾、數十萬的貴重物品,一方面卻是丟了只有幾百元的賠款,這強烈的“落差”事件不僅僅發生在王女士身上。

                  揚子晚報記者搜索發現,隨著快遞業的迅猛發展,相關案例也屢屢見諸報端。譬如去年11月就有重慶消費者快遞近10萬珠寶丟失,只獲賠2000元;同月還有某快遞公司及保險公司丟失18萬元名包被告上法庭等案例。

                  我省數據

                  快遞員稱每月最多丟三四件

                  江蘇郵政丟件去年占投訴量的6%

                  類似情況在我省有無出現? 記者搜索發現,如此大額的快遞丟失案雖然鮮見,但普通丟件時有發生。

                  記者首先調查了常在新街口各寫字樓之間送快遞的某快遞公司員工劉先生,他介紹丟件不可避免:“你想每天那么多的貨,我們也只有一雙手兩只眼睛,實在看不過來,不過盡量還是會多加小心。最多的情況一個月丟個三四件。”

                  對比較貴重的物品,他通常會主動提醒寄貨人保價。但是,“現在人好像都挺有錢的,幾百塊的東西都不愿保,丟了就丟了,也不心疼。要是上千上萬了,才當回事。”那么保了價的貨品在快遞過程中丟失會獲得什么樣的賠償呢?是照原價賠嗎?“當然不是了,保過價的貨物丟失了,賠償的最高限額也就只有一萬元,再高就不可能了。”沒保價的呢?“按照運費的5倍賠償。”快遞員還向記者透露,“賠償的過程很復雜,最快也要一個月,慢的話就沒準數了。”

                  昨日,記者還試圖通過幾家快遞公司了解相關丟件的具體數據,但他們對此有些不愿透露。

                  不過,記者了解到,2012年,江蘇省郵政管理局通過“12305”郵政行業消費者申訴電話、省局網站以及國家局轉辦共處理消費者申訴與咨詢17013件,同比增加9838件,增長137.11%。其中,反映快件丟失問題的占整個申訴量的6%,達到2738件。

                責編:張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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