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南勇案審理完畢,足球反腐案第二期審理過程宣告結束。根據起訴書中涉及的事實,共有16家俱樂部和10名球員涉案,名單和涉案事實如下:
俱樂部 涉嫌事實
山東魯能 2007年送謝亞龍20萬元,為奪冠先后向南勇送50萬元
沈陽金德 1999年送南勇40萬元
大連實德 送南勇兩瓶洋酒,2000年送蔚少輝兩萬元
云南紅塔 在升上甲A的慶功會上送南勇一條白金項鏈
江蘇舜天 2005年送謝亞龍5萬元,2005年-2009年送李冬生價值人民幣8萬余元財物
上海聯城 2006年送謝亞龍價值兩萬元消費卡
長春亞泰 2007年送謝亞龍3萬元,2007年送李冬生黃金紀念幣一套(價值人民幣13076元)
廣州醫藥 送南勇價值1萬余元保健品,2007年送謝亞龍31萬余元,2007年送李冬生5萬元
陜西國力 1997年送蔚少輝11萬元
河南建業 2007年-2008年,送李冬生價值人民幣1萬元購物卡
天津泰達 2007年送李冬生價值12350元財物,送南勇一塊手表
南昌八一恒源 2007年送李冬生價值8萬余元財物
安徽九方 2008-2009年送李冬生價值3萬元財物
陜西寶榮浐灞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價值人民幣16000元財物
浙江綠城 2009年送李冬生5000元購物卡
青島中能 2009年送李冬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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