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車牌上顯示有效期至6月24日
昨日,市民劉先生撥打本報熱線(18837996211)稱,8月12日在九都東路名車苑內洛陽卓陽力帆汽車4S店購置了一輛力帆汽車,但新車內的臨時牌照卻是過期的,在開車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攔下,不僅被處以200元罰款,而且駕駛證也被扣12分。劉先生多次與力帆4S店協商,但4S店均以“并不是我們的責任”推脫責任。
投訴
新車沒到家就被“罰”了
據劉先生介紹,8月3號,他在新安縣舉辦的一場車展中預訂了一輛“力帆320”汽車。車展結束后,一直到8月12號才在洛陽卓陽力帆汽車4S店提到了新車。但讓劉先生感到不滿的是,所提汽車并不是當初車展上與經銷商簽訂的藍色高配“力帆320”型號汽車,而是黃色中配“力帆320”型號汽車,“當時急著用車,想著就這么算了。”劉先生說。
“提車時看車上有臨時車牌。”劉先生說,沒想到剛到王城大道古城路口就被交警攔下了,竟被告知臨時牌照已過期,還被處罰了200元,連駕駛證也扣了12分。“駕照還不滿一年,扣12分就等于廢了啊!”劉先生無奈地說。
昨日,記者從劉先生提供的該臨時車牌上發現,該車牌有效期至2013年6月24日,那就意味著該車牌在劉先生提車前兩個月就已經過期了。
回應
臨牌是辦車展調車時貼的
昨日,記者陪同劉先生前往九都東路名車苑內洛陽卓陽力帆汽車4S店詢問此事。“這個臨牌應該是新安4S店提供的跟我們沒啥關系。”該店一負責人稱,自己從未給劉先生提供過臨時車牌,并表示臨時車牌應由新安4S店提供,并以“你們駕照被扣分的事不歸我管”為由不予解決。
而劉先生則告訴記者,新車是從洛陽卓陽力帆汽車4S店開走的,提車時臨牌就已經貼在車上了。當記者再次詢問該負責人,為什么新車上貼過期臨牌時,該負責人解釋稱,“有臨牌才能上路,可能是辦車展調車時貼的”。
“新安舉行車展的日期是在8月3日-8月4日,在過期臨牌的有效期之后。” 對此,劉先生表示很不解。
說法
臨牌大都從小販處購買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我市4S店的臨時車牌來源較多,即使沒有車和保險也能辦。對此,記者以買車人的身份咨詢了我市一家福特汽車4S店。“車款付了就能開走,臨時牌照很好辦,附近就有專門賣臨時車牌的,您要不想等,我們隨時可以給你買來。”該店一工作人員稱。
隨后,記者從洛陽市車輛管理所了解到,臨時車牌必須在車輛相關保險、車輛合格證以及車主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齊全的條件下才能辦理,并且一副臨時牌照只能對相應新車有效。為弄清過期牌照來源,記者再次聯系了洛陽卓陽力帆4S店,該店負責人仍表示過期臨牌和自己沒關系,“名車苑附近售賣臨時車牌的小販很多,臨牌大都是從小販手里買的”,該負責人稱。
根據附近的4S店工作人員介紹,記者聯系到了一家“車輛保險辦理機構”。該機構的負責人表示臨時牌照可以辦理。但當記者詢問如果沒有足夠證件手續應如何辦理時,該負責人則告訴記者,“俺們咋辦的你就別管了,給你辦出來了就中”。(記者 謝文川 實習生 谷玉欣 文 記者 張琮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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