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去年7月20日,正在辦公室的酒業銷售公司董事長汪飛(化名)突然被幾名彪形大漢強行押上救護車……
胞弟、公安民警、律師反復交涉,鄭州某精神病醫院(下稱醫院)就是不“放人”。
汪飛知道這一切都是前妻“設計”的, 可是,他不明白,醫院為什么不做檢查,單憑前妻的一句話,就認定他是精神病人。
“被精神病”80多個小時,汪飛說,醫院逼他口服、靜脈注射藥品,并被無端捆綁、毆打,苦不堪言。
今年元旦前夕,收到二七法院判決書的那一刻,汪飛熱淚縱橫。
董事長突然被逮去精神病醫院
49歲的汪飛是省內酒類銷售的大腕兒,他經營著一家酒業銷售公司,自己是董事長。
然而,去年7月20日,他早早來到公司,和員工一起忙碌著生意。
可不知什么時候,一輛救護車停在公司門口,車上下來6個壯實的年輕人,直奔汪飛而來。
“就是他!”瞬間,汪飛就被四五個人包抄并按倒在地。
還沒等在場的員工愣過神,汪飛就被控制得嚴嚴實實,繼而強行搜身,手機、勞力士手表等物品被全部擄走。
“你病得很重!”“我沒有任何病,我沒有……”
不容分辯,汪飛就被架上救護車,拉到了鄭州某精神病醫院。
等汪飛明白時,他已徹底失去了人身自由。
醫院戒備森嚴,他被綁在病床上
“我真的沒有病,正常得很。” 被強行拉到這家“戒備森嚴”的精神病院后,只要有機會,他都極力向醫生解釋自己沒有精神病,然而醫生根本不聽,反認為“病人”已失去理智,是不想配合治療。
汪飛說,進到醫院,“我的手腳全部捆綁到病床上,腰間還系一根繩子,這樣的捆綁持續了24個小時”。
住院后,醫生、護士強行撬開汪飛的嘴巴“喂”藥,還注射針劑。
“我稍有解釋或不配合,他們就打我。”汪飛說。
因為病房“與世隔絕”,他的活動范圍僅限病房、樓道,里面都是穿著病號服的精神病人。
沒人可以溝通,也不準和外界聯系。
要想出去,誰送進來的誰接走
到底是誰把汪飛送進了精神病院的?
“是我前妻。”汪飛說,2000年,他和前妻離婚,因經濟問題他們發生過矛盾。
汪飛辯解:“如果我是精神病人,還會有人來找我做生意?”
接受“救治”的第三天,趁有人到病房探望,汪飛多次乞求后,得到一位病人家屬的憐憫,給他使用手機。
他的四弟小汪接到求救電話后,聯系律師參與營救。
當天下午2點,他們趕到了這家醫院。
折騰了幾個小時,醫院仍是不放人,小汪無奈報警。
民警明確告知院方,憑直覺“患者”汪飛沒有精神病。院方負責人和醫生均聲稱沒有家屬,也就是汪飛的妻子同意,醫院無權“放人”。
“入院”第四天,小汪和律師再次來到精神病院,要求出院。
但是,醫院醫政科長宋某、精神科主任王某仍解釋,“誰送來的誰接走,必須要有汪飛的妻子殷女士到場才能放人”。
“殷女士不是他的妻子,他倆早離婚了。”汪飛弟弟說。
但是院方說:“他們是不是夫妻,醫院不負責查實。”
小汪又向幾家媒體反映,迫于各方面壓力,當晚6點30分左右,已失去人身自由長達80多個小時的汪飛才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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