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來114起錯案受害人獲賠償

                2012-12-13 06:25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大河報訊 昨日,省高院賠償委員會向媒體透露:兩年來,省高院和各中級法院共審結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114件。包括違法刑拘、錯誤逮捕、刑訊逼供、虐待致人傷亡賠償等,共賠償受害人513.9萬元,其中精神損害賠償72.1萬元。相關負責人還就受害群眾如何申請國家賠償向媒體進行了說明。

                  案例:

                  坐了970天牢,獲賠16萬余元

                  被告人錢某于2002年3月8日晚8時許,在鄲城縣天棚街碰見王華,二人預謀搶劫。二人見被害人高海濤獨自一人行走,王華即上前搜走其20元錢,錢某分得3元錢買煙。2002年3月9日,錢某因涉嫌搶劫被拘留,同年5月24日被逮捕。鄲城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錢某犯搶劫罪,于2002年7月3日向鄲城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于當年8月2日以搶劫罪判處錢某有期徒刑。

                  宣判后,錢某法定代理人以證據不足,應判無罪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錢某不服,分別于2003年、2005年向中院提出申訴,均予以駁回。

                  后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訴,省高院認為:原判認定錢某結伙強行劫取他人財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經再審仍無法查清,不能認定原審被告人錢某有罪,抗訴意見予以采納。遂于2010年12月6日判錢某無罪,撤銷了二審法院裁定和一審法院判決。

                  經查錢某實際被羈押970天,省高院依照《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錢某被羈押970天的賠償金13.8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共計16萬余元,并在錢某所住街道辦事處、社區以張貼公告的形式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答疑:

                  該不該申請、如何申請國家賠償?

                  哪些案件可以獲得國家賠償?群眾如何申請國家賠償?針對以上問題,記者采訪了省高院賠償委員會賠償辦主任荊偉。荊偉對此作出了詳細解釋。

                  哪些案件可以獲得國家賠償?

                  我國冤獄賠償實行的是無罪羈押賠償原則,只有被錯誤羈押、認定無罪的公民才能獲得國家賠償;非刑事司法賠償方面,只有民事、行政訴訟中違法保全、錯誤執行、違法采取強制措施三種情形才給予賠償,賠償的范圍限于直接損失;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只限于新國家賠償法實施后人身權利受侵害的情形等。

                  如何申請國家賠償?

                  依照法定程序申請賠償。如被刑訊逼供或毆打、虐待造成人身傷害的應向實施侵權行為的機關主張,二審、再審改判無罪的應向作出有罪判決的法院主張,被收繳、沒收財產的應向作出收繳、沒收財產行為的機關主張等。 (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劉婷婷)

                責編:周艷博
                0
                我要評論
                用戶名 注冊新用戶
                密碼 忘記密碼?

                專題推薦

                男神來襲,哪款才是你的菜?

                男神來襲,哪款才是你的菜?

                娛樂圈男神女神當道,個個生的個唇紅齒白傾國傾城...

                5月影市前瞻

                5月影市前瞻

                五月影市作為暑期檔頭一炮,其中隱藏著幾枚重磅炸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