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向記者展示了小區“機動車停車場許可證”,證上顯示有效期為2012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16日。
對于為何沒事先征求業主意見,一鳴物業的張先生說:“小區是省商務廳家屬院,公共用地歸商務廳所有,他們對此有決定權。但如果以后隨著業主車輛的增多,現有車位僅能滿足業主所用,物業公司不會再把停車位對外開放。”
停管中心
小區可以申請停車場
那么,在小區內設立公共停車場究竟需要哪些程序?
鄭州市公安局停車場管理中心規劃處一負責人在受訪時說:“如果小區有多余停車位,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開放作為公共停車場。符合相關規定后,我們會下發許可證。”此外,該負責人還強調,如果小區院內公共場所歸業主共同所有,土地主管部門就得提前召開業主代表大會,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但如果土地不歸業主,土地主管部門自己就有決定權。 (記者 王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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