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全民醫保”的鄭州市民可以繳費了

                2012-07-05 07:06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18歲以下繳30元,看門診每年最高可報200元 今年12月20日前不辦理,明年不能享受相關待遇

                  鄭州市民請注意了,鄭州市城鎮居民醫保(俗稱“全民醫保”)2013年保費自7月1日開始繳納,截止時間為今年12月20日。

                  新生嬰兒、高校學生、18周歲以下居民個人需要繳費的金額,均為每年30元,18周歲以上居民為180元每年。

                  看門診每年最高報200元

                  參加城鎮居民醫保,能享受什么待遇呢?鄭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參保人可享受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和住院費用報銷兩項。

                  其中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方面,自2012年1月1日起,按每年50元/人的標準建立居民門診統籌基金(不再劃撥個人賬戶),居民持醫保卡在鄭州市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一類、二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可直接在醫院報銷(未持卡發生的門診費用不予報銷),報銷比例分別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60%、一類50%、二類40%。門診最高報銷限額為200元每人每年,不設起付線,限當年使用,下年度不結轉、不累計。另外,醫保卡的工本費為每人12元。

                  住院每年最高報103000元

                  如果參保人因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統籌基金將給予報銷。一年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03000元,其中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每年支付43000元,商業補充保險每年最高支付60000元。不過,住不同的定點醫療機構,報銷的起付標準也不同,一類、二類、三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分別為30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200元)、600元、900元,對應的報銷比例分別為70%、65%、60%。

                  另外,居民符合異地就醫規定異地住院,學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實習期在實習地住院、在校內發生意外傷害而住院等發生的住院費用可按規定給予報銷。

                  工作人員提醒,今年12月20日前未辦理,2013年將不能享受相關醫保待遇。如有疑問,請電話咨詢:12333、0371-67431552、68698151。

                  鄭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的辦公地址:隴海路與伏牛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金帝大廈。(記者楊慧俊)

                責編: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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