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首個焚燒點扣款100萬 每增加一起財政翻番扣款
昨日,市政府印發通知,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對焚燒農作物秸稈現象,發現一個縣(市)區出現第一個焚燒火點時,按100萬元額度上劃財力,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劃財力。
我市實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措施。為了實現我市轄區內農作物秸稈全面禁燒,需增加大型農作物收獲機、秸稈還田機、大型青貯機等農機具,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今后對我市新增進入國家、省補貼目錄的大型收獲機、秸稈還田機、秸稈粉碎機、大型青貯機等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機具,在國家補貼30%的政策基礎上,市財政再增加10%~15%的補貼額度作為購機疊加補貼。對農作物秸稈養畜過腹還田,青貯微貯秸稈新建青貯窖(池),市財政給予適當資金補貼。同時,對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項目,市財政給予一定的貸款貼息。
凡本轄區年度內沒有發現農作物秸稈焚燒現象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100%的縣(市)區,市財政根據各縣(市)區農業耕地面積大小,一次性對縣(市)獎勵80萬~100萬元、區獎勵30萬~50萬元。對在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新技術開發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并經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科技成果的,每項成果獎勵1萬~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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