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法官工資套轉方案 (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編者按:2014年11月27日,繼上海之后,廣東司法改革試點工作啟動。方案透露,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改革方案,中央明確由財政部、人社部和“兩高”共同研究制訂。
作為首批四個試點市,四個月前,深圳已啟動法官職業化改革,并在職業保障方面“破題”。深圳樣本或可參考:在當下,法官待遇能有多高,改革得花多少錢。
深圳大學法學教授曾月英:
法官這次漲的薪水還是太少,法官的收入保障應該幾倍于公務員。
鹽田區委書記郭永航:
增加一點財政投入,司法效率提高了,老百姓看司法的天更清亮了。
“我們不是‘科級’了,我們是法官了。”深圳市鹽田區法院法官全浙賓試圖用通俗的話,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他所親歷的改革。
法官們發現,工資卡里的數字終于向上跳動了。
變化源于四個月前啟動的法官職業化改革,深圳全市1072名法官取消行政級別,實現單獨序列管理,法官被定位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類之外的“第四類公務員”。
改革的另一核心內容是薪級套轉,法官將憑法官等級而非官位來領工資。
從1997年最高法院開始法官職級評選時算起,這一天,中國法官已經等了17年。
沒有錢, 精英也只是虛名
談到這次改革,深圳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郭毅敏用了“重啟”一詞。
深圳啟動法官職業化改革,可追溯到2003年,但方案數易其稿,屢屢夭折。沉寂十年后,2012年2月,鹽田區法院主動向深圳中院請纓,希望重啟對法官職業化探索。
2012年初,鹽田區法院院長盧成燕履新不到一個月,一名庭室負責人跑去參加區委某正科級崗位的競聘。“我感到很震驚,在法院他已經是正科了,為什么還要走?”
盧成燕找人一問,明白了:法官晉升太慢了。
地方法院改革的動機非常現實——留人。
鹽田區法院一直是地方法院改革的熱土。2006年,鹽田區法院在全國率先推行“主審法官負責制”,將審判權集中到部分法官手上。
“我們2006年選出的9個主審法官,都是精英,但是院長給他的東西有限,最多給個副科,沒法調動積極性。”鹽田區法院審管辦主任楊開拓說,缺乏職業保障,改革的功效只是短期的。
“我們意識到,必須先解決‘人’的問題,之后才能解決‘事’的問題。”楊開拓說。
“人”的問題,簡而言之,一是晉升通道,二是錢。
在中國,法官的晉升與待遇,都與行政級別直接掛鉤。很重要的原因是,法官就是公務員。
1997年,最高法院頒布《法官等級暫行規定》,自首席大法官以下到最低的五級法官,共分四等十二級,法官依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結果等逐級晉升。但因跟待遇無關,法官等級不被看重。
“一般認為,法官等級高,也不能說明你水平高,最多說明你在法院干的時間長,是個榮譽而已。”鹽田區法院研究室主任張明軍說。
論證3個月后,2012年5月,深圳市中級法院批準鹽田區法院為全市法官職業化改革的試點單位。
思路很簡單:賦予法官等級以實際意義。“以前法官等級是虛名,我們要把它做實。”張明軍說。
“我們區委建議,突破天花板的設置,大比例突破,只要法官好好干,48到52歲,可以達到副局級的待遇。”法院的想法,得到了鹽田區委書記郭永航的支持。一家民營企業開出幾十萬年薪,就可以輕易挖走鹽田區法院的法官,讓這位區委書記也很受刺激。
“十年沒有在法官保障上突破,我們發現靠法院一家不行。”郭毅敏總結說,要推進改革,需要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
這次法院改革,被列為鹽田區2013年十大改革之首。
“這項改革將是‘點穴’的作用,最主要的關節打通了,整個氣血就順了。”郭永航抬起右臂,用左手敲了一下右肘的關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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