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近一年春運時,“站票站價”的民間呼聲再起。據網絡調查,近八成網友支持“站票半價”。(1月14日《河南商報》)
“站票站價”的呼聲,都快成了新聞四季歌的一部分。今年雙方依然各執一詞。支持者是從公平交易的角度,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為依據,質問為何站票和座票不同服務同等價格?反對者則是從管理便利的角度,認為如果站票半價想買座票就困難了,而買站票也不一定沒有座位,另外地鐵、公交等是否也該“站票站價”?
在我看來,一是并不會有太多人圖便宜買站票,反倒經常是長途臥鋪一票難求;二是自從2007年實行鐵路列車硬座席位復用以來,無座旅客始終無座的幾率大大增加,尤其是春運期間;三是火車跑的多是長途,和地鐵、公交沒太大可比性,而既然座票或臥鋪票可以補足差價,那么站票換座票也可補足差價,這會增加管理成本,但更能實現公平。
所以,“站票站價”不妨一試,為保險起見可先選試點線路,最起碼,八成網友的呼聲值得鐵道部認真傾聽、仔細論證,而鐵道部前新聞發言人王勇平“不利于分散客流”的回應太過粗略。問題是,道理顯而易見,民眾也呼吁多年,“鐵老大”就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怎么辦?要改變懶政作風,消除部門利益,還可依靠相關法規約束,但目前的制度又太滯后。
一是1997年頒布的《鐵路客運運價規則》,其中第十三條提到旅客票價包括兩部分,客票分為硬座和軟座客票票價,附加票票價分為加快、臥鋪、空調票票價,根本沒提站票的事,而是直接將其等同于座票出售。規則的滯后使得站票定價無據可依,給了鐵道部太大的自由裁量權。當然,部門主導立法,也肯定會導致其自身利益的“法制化”。
二是按照2001年公布的《國家計委關于公布價格聽證目錄的通知》,有關鐵路旅客票價的內容為“鐵路旅客運輸基準票價率(軟席除外)”,這成了鐵道部拒絕聽證的“護身符”,站票、動車和高鐵的票價都拒絕聽證。十年前這個規定或許還有些合理之處,當時還是綠皮車和普快的天下,可如今,動車、高鐵已全面領跑,民眾維權意識日漸高漲,再不聽證于情于理都說不通。正如論者所說,鐵路不斷提速,價格聽證不能原地踏步。
“站票站價”的呼吁長期無解的背后,是鐵路客運定價機制的滯后,是鐵路部門工作作風的驕橫,是部門利益對社會進步的阻礙。只有將鐵老大的每個關節都納入法規的約束下,改革鐵路客運機制,修改價格聽證目錄,“站票站價”的公平才更易實現。(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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