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方回應官員為取樂燒樹苗:不予刑事立案

                2013-03-22 07:35 來源:京華時報

                  京華時報訊  昨天,本報報道河南省潢川縣王香鋪村村民蔡先生家林地被燒一事,當事雙方對起火原因說法不一。昨晚,潢川縣森林公安派出所稱,起火林地類型為未成林造林地,不予刑事立案。

                  潢川縣森林公安派出所李警官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他們聘請淮濱縣林業局工程師重新對起火地點進行勘測,“總過火面積為21991.9平方米,其中有2240平方米范圍內僅有零星樹木痕跡。該林地類型為未成林造林地。”

                  李警官稱,未成林造林地起火不牽扯刑事責任,因此不予刑事立案,但具體起火原因仍在調查。(記者 懷若谷 實習記者 常鑫)

                責編:馬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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