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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代表王鵬杰:將詐捐視同詐騙入刑

                2016年03月11日16:20  來源:映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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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代表王鵬杰

                  映象網快訊(大象融媒映象網特派北京記者 王寬 駱瓊 何葉 阮海峰/文 段晉哲/圖)3月11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河南代表團舉行分組討論,駐豫全國人大代表紛紛就《慈善法》草案發表意見。

                  在發言中,全國人大代表、致公黨河南省工委主委、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副主席王鵬杰就詐捐行為提出建議:將詐捐視同于詐騙,依據《刑法》追究詐捐人刑事責任。

                  王鵬杰認為,詐捐行為嚴重透支了社會信任,給慈善事業帶來巨大傷害。“說了捐1000萬,只捐了500萬,或者說了捐500萬卻不捐。”王鵬杰說,詐捐人得到了國家和社會給予的榮譽,但是并沒有相應捐款。因此,王鵬杰建議,將詐捐行為視同于詐騙,“詐捐多少錢,視同于詐騙多少錢,依據《刑法》判刑”,只有這樣,才能維護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文章關鍵詞:人大代表;2016全國兩會;詐捐 責編: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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