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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房”換“大房” 她為何卻高興不起來

                2014-06-12 14:56 來源:河南商報

                  租住在公有房里的她,拆遷后搬進安置房,繳了房屋置換差價,被承諾的房產證卻一直辦不下來。

                  漫畫/王偉賓

                  從原本3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搬入60多平方米的新房,鄭州市民張女士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她最頭疼的是房屋產權問題。

                  產權歸屬問題讓人鬧心

                  張女士一家6口人原本租住在京廣路上一處38平方米的公有房(鄭州市早期推出的保障性住房,即政府是房屋所有人,低價租給低收入市民)。2010年,由于京廣路要重修,張女士住的地方要拆遷,他們被安置到了南三環附近的豫景園小區。

                  2012年4月,張女士向鄭州市地產集團繳納了差價,并領到了新房鑰匙。張女士說,當時對方承諾,安置后會分別給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和她辦理房產證。

                  搬遷過后,張女士開始每年按照新核準的面積向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繳納房租,但是等了兩年,仍不見房產證下來。“協議是與政府下屬單位簽的,按說手續應該是齊全的,為啥房產證一直辦不下來呢?補繳差價部分的面積產權是我的嗎?”張女士很苦惱。

                  共有產權辦理是難點

                  昨日上午9時許,河南商報記者以張女士朋友的身份,咨詢了鄭州市地產集團拆遷部。對方解釋,當時確實與租戶簽訂了相關拆遷協議,租戶也補繳了差價。

                  房產證一直沒有辦好,主要原因是類似張女士這種情況涉及共有產權,沒有政策支持,需要特批,已向上級部門打報告申請特辦。

                  他希望張女士以及有類似遭遇的住戶耐心等待,一旦有了新政策或者排隊辦理輪到了就會通過電話通知。

                  鄭州僅西區就有1000多戶待解決

                  隨后河南商報記者致電與張女士簽訂租房合同的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之所以不能辦理是因為現行政策還不支持共有產權。既然沒有相關政策支持,為什么當初簽訂拆遷協議時讓租戶來承擔安置房差價呢?

                  “這個問題不是我們決定的,我們也是被拆遷方。”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他們看到拆遷協議也意識到可能會引發后續的共有產權問題,并向對方提出,但拆遷協議是拆遷安置單位定的,他們并沒有權力更改。

                  據他了解,僅鄭州市西區就有1000多戶類似的案例在等待解決,對此他們也一直在努力推進。(河南商報記者 郭丁然 實習生 吳濤)

                  原標題:“小房”換“大房”,讓她很鬧心

                責編:王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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