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擬停止新建經濟適用房

                2012-04-05 08:53 來源:東方今報

                  繼廣東、江西等省份宣布停建經濟適用房之后,昨日,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獲悉,鄭州市將建經濟適用房建設適時退出機制,除已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項目外,暫停新的經適房項目選址。對此,您有什么疑問,歡迎撥打東方今報新聞熱線(0371)65830000或記者手機18638572763,我們將聯合“為民合唱團”成員——鄭州市房管局為您解疑。 □東方今報記者王獻軍/文袁曉強/圖

                  【發(fā)布】

                  鄭州經適房要適時退出

                  “鄭州經適房適時退出”的消息并不意外。去年下半年,鄭州市就已經停止下達新的經濟適用房計劃。

                  今年1月份,江西省住建廳宣布,從2012年起,江西省將停止新建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從全國層面看,江西省應是全國第一個正式公開宣布停建經適房的省份,也是首個明確將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三種保障房“并軌”為公租房的省份。

                  江西省停建經濟適用房很快有了“追隨者”。3月5日,廣東省下發(fā)《廣東省住房保障改革創(chuàng)新方案》,除已批準立項的項目外,廣東省將暫停新建經濟適用住房。

                  “全國很多大中城市都在反思經濟適用房制度。”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規(guī)劃和住房保障處處長馮榮智介紹,鄭州市將建立經濟適用房建設適時退出機制,除已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項目外,暫停新的經適房項目選址。已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項目,須在2013年6月底前開工建設;滿足經濟適用房需求后,多余的住房戶型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目前,鄭州市正在調研出臺《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chuàng)新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通知》。”

                  【未來】

                  “十二五”突出公租房建設

                  鄭州市房管局副局長賀明理說,根據鄭州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規(guī)劃,“十二五”期間,保障房建設工作思路為“突出公租房,確保廉租房,淡化經適房,加快棚改房”。

                  根據今年最新的保障房建設任務,鄭州計劃開工建設5.1萬套保障房,其中,新開工公租房2.2萬套,數量首次超過經適房。

                  賀明理說,未來鄭州市將重點突出公租房建設。一方面,鼓勵大中型企業(yè)和醫(yī)院、學校等公益性社會機構,利用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自用土地建設單位公租房,滿足本單位需求后再由政府統一對外租賃;對小型企業(yè)等用工相對較少的單位,由產業(yè)園區(qū)、新的城市組團轄區(qū)政府自行籌資并組織建設。另一方面,對未辦理土地劃撥前置條件的經適房項目,將廉租房、公租房配建比例提高到20%。

                  據悉,“十二五”期間,鄭州將建設28.46萬套保障房。其中,公租房將建設11.98萬套。

                  【經適房之利】

                  解決近14萬戶居民住房

                  PK

                  【經適房之弊】

                  分配和監(jiān)管漏洞頻發(fā)

                  家住三全路安泰金苑的趙女士,對經濟適用房陽光銷售制度特別感激。2008年,趙女士通過搖號在安泰金苑小區(qū)選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兩居室房。“我們兩口子月收入共3000多元錢,還要供女兒讀書,如果沒有這套經濟適用房,現在還只能在城中村租房住。”

                  在鄭州,像趙女士這樣的很多低收入家庭,都通過經濟適用房圓了住房夢。“經適房小區(qū)里確實有個別人開著好車,但絕大多數人都是普通的工薪家庭。”趙女士說。1995年,鄭州市被納入國家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前身)建設試點城市,鄭州市開始建設經濟適用房小區(qū)。

                  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提供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11年底,鄭州市經濟適用房已累計開工137840套,竣工108349套,可有效解決近14萬戶家庭的住房困難。其中,去年鄭州新開工經濟適用房28307套,竣工12867套。特別是2006年以來,鄭州市政府加大了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并開始推行經濟適用房陽光搖號銷售制度,之后又改為輪候銷售制度,大批中低收入家庭通過經濟適用房,解決了居住難題。

                  最近幾年,隨著全國保障房建設的大規(guī)模推進,多地頻頻曝出經適房分配“丑聞”。

                  溫州政府興建的經適房被低價賣給公務員;北京大量經適房被房地產公司和中介倒賣;武漢經適房中簽出了“6連號”……

                  民革中央在今年的兩會提案中直陳,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請弄虛作假、申報不實以及工作人員協助弄虛作假,不按規(guī)定程序和條件審批、不認真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等現象。而背后的原因之一在于,目前我國對于申請廉租、公租房、經適房家庭的個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資產等基礎信息了解不足,核實有一定難度。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人士向記者抱怨,外界一直在批評保障房,尤其是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在分配環(huán)節(jié)上的種種漏洞、貓膩,但他們常常感覺無能為力。僅靠房管部門的幾百人去深入調查每一個申請對象的真實情況很難,這項工作涉及民政、公安、稅務、工商、社區(qū)等多部門,一定要協作才能完成。另外,由于我國遲遲未出住宅保障法,對于那些騙租、騙購保障房的人,只能批評教育,取消個別被發(fā)現的申請人保障資格,違法成本很低。

                  ■春曉微評

                  尷尬的存在理性的退出

                  鄭州的經濟適用房制度在經歷多年爭議后,終于要退出江湖了——不再新建。

                  贊也好罵也好,經濟適用房它曾經惠及很多人,它也泥沙俱下地裹挾著丑聞:比如武漢六連號事件,比如開著寶馬住經濟適用房。

                  正如專家所言,經濟適用房是用市場手段做計劃思維的事情,既不公平也不符合效率。經濟適用房是過渡時期的產物,應該在恰當時候逐步退出歷史舞臺。也有人疑心,不搞經濟適用房,是因為其不利于地產商,不利于當地“土地經濟”發(fā)展。

                  不論如何,經濟適用房退出,那么保障房應該強力上位——“讓政府的歸政府,讓市場的歸市場”。按照鄭州市房管局副局長賀明理所說,根據鄭州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規(guī)劃,“十二五”期間,保障房建設工作思路為“突出公租房,確保廉租房,淡化經適房,加快棚改房”。

                  “居者有其屋”,是每個人的權利和夢——不一定要有房產證,但一定要有個安心的家。說到這個意義上,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都只是工具,核心意義還是公平與效率,尊嚴與權利。東方今報評論員李春曉

                責編:周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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