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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交通項目招標 農民工工資須寫入招標文件

                2012-05-04 07:48    來源:河南商報

                  我省交通部門出臺新規定:

                  農民工工資

                  須寫入招標文件

                  拖欠農民工工資算合同違約

                  2年內不得參與交通項目投標

                  記者 郭富收

                  以后,實施交通項目建設時,必須將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寫入招標文件,并在合同中約定,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算違約,將列入我省的“黑名單”,2年內不得參與全省交通建設項目投標。

                  昨日記者獲悉,我省交通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嚴肅查處投標資料造假,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的通知》。

                  偽造業績

                  2年內不得參與

                  全省交通項目

                  根據規定,如果投標單位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偽造工程業績、主要人員資歷、信譽信用等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招標單位將消投標人中標資格,同時,不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不僅如此,還將其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2年內不得參與全省交通建設項目投標。

                  違法分包

                  2年內不得參與

                  全省交通項目

                  凡是承包人或監理人將工程違法分包的,業主必須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按照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如果拒不整改,業主可以依法解除施工或監理合同并不予退還其履約保證金,同時上報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將其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2年內不得參與全省交通建設項目投標。

                  拖欠農民工工資

                  就算合同違約

                  以后,實施交通項目建設時,要將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寫入招標文件,并將承包人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嚴重違約行為在合同中予以約定。

                  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承包人,將承包人和項目經理分別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和從業人員“黑名單”,2年內不得參與全省交通建設項目投標。

                責編: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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