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羅網!竊賊偷完手機還去派出所開居住證明被逮
早上偷完手機,晚上就去派出所開具住宿證明,這種“自投羅網”的方式,還真令人哭笑不得。隨后,民警對犯罪嫌疑人賣出的贓物進行查找,從南陽路到北環,最終將嫌疑人所賣的兩部手機追回。
河南商報訊(記者 高鵬)早上偷完手機,晚上就去派出所開具住宿證明,這種“自投羅網”的方式,還真令人哭笑不得。
11月20日上午9點,市民趙女士報警:她和朋友在文化路一處網吧上網時,兩人的手機被盜。
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民警通過視頻研判分析,發現該嫌疑人年齡較小,可能是流竄作案,且有再次作案的可能。當天晚上7點,該分局轄區的賓館負責人帶領一名青年男子到派出所開具住宿證明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經過照片比對,青年男子正是盜竊手機的嫌疑人。
經訊問,嫌疑人于某某供認了其早上6點在網吧盜竊的犯罪事實,并將所盜竊的手機賣掉。隨后,民警對犯罪嫌疑人賣出的贓物進行查找,從南陽路到北環,最終將嫌疑人所賣的兩部手機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