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平頂山訊(記者 王紹偉 通訊員 楊國棟 張軍偉)為強化機關干部作風建設,建立科學的干部管理考核體系和長效機制,寶豐縣鬧店鎮研究制訂了《鬧店鎮機關干部積分制管理辦法》。通過量化積分的方式,對機關干部個人工作進行量化評比,督促其遵守機關紀律,爭創一流業績。
機關干部個人積分從工作紀律、工作業績、綜合評價三個方面相加獲得。以工作紀律為基礎,以工作業績為加分因素,結合班子成員年終綜合評價分,最終產生個人年終得分,記入機關干部積分管理個人檔案。
工作紀律年初起始分為100分。由該鎮黨政辦和鎮紀委根據個人出勤情況、執行機關工作制度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情況進行扣分,對年終總得分70分以下的人員給予誡勉談話,取消年終評先評優、推薦后備干部等資格;60分以下人員年終給予一定經濟處罰;連續兩年被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經鎮黨委會研究后,作待崗處理,停發工資。年底工作紀律得分70分以上人員,將工作紀律得分、工作業績得分(包括獲得省市縣獎勵、口線工作全縣排名、工作通報)和班子成員綜合評價得分相加,依照分數排出名次,并給以一定的物質或榮譽獎勵。
該鎮積分管理工作的實施,對于倡導敢于擔當、實干創新、勇爭一流的良好作風,樹立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正確用人導向和機制起到有力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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